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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走深走实,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市要认真对照《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将8项改革任务23项具体改革举措和5项实施举措逐条细化落实,推动改革落地。晋城、晋中、长治3个先行市,要当好集体林改“领头雁”,全面开展百场带千村、产业富民、保障林农权益、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创新采伐制度、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林业金融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专项考核等十大行动,不断深化改革,破除瓶颈制约,推动林改向纵深发展。27个试点县要当好机制试点“排头兵”,对照种树农民收益保障、集体林业大县利益补偿、发展林业规模经营、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林权投融资机制、林业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林业产业发展、集体林经营管理制度、社会化服务等9个机制试点路径,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总结经验。2024年6月底前要明确实施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建立相关的制度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到202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炼改革发展模式,扩大宣传推广范围。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要充分发挥市级林长制办公室牵头作用,认真落实市、县主要领导联系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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