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黎江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执行到位标的款的20%作为悬赏金,用于支付提供新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的奖赏。故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黎江燕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21221969****3047

住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芙蓉新城

未履行标的金额:20.23万元

执行案号:执行案号(2018)赣0703执2491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97-6684110

来源: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