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汇票几经波折都没能成功兑付,现在终于得偿所愿,法官切切实实在为我们考虑,真是特别感动。”经过法官倾情调解,一场商业承兑汇票的追索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近日,当事人来到省法院当面表达感谢。

几易其主

一张票据的“奇幻漂流”

2021年9月,A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直接向施工方B公司支付工程价款,而是开具了一张价值10万元的可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据介绍,这种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由企业签发,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见票或于特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广泛用于现代商业活动中。

然而,收到这张商业承兑汇票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B公司就因经营需要将其背书转让给了材料商C公司。无独有偶,C公司也同样在3个多月后,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就这样,一张汇票在半年时间内不断转让,从A公司到B公司、C公司,几易其主,经历一场“漂流”后最终被D公司“握”在手里。

支付遭拒

起诉维权竟被驳回

时间到了2022年4月,汇票到期后,D公司找到开具票据的A公司提示付款却遭到拒绝。原来,此时的A公司账户资金严重不足,已经无力兑付这张商业承兑汇票。眼见汇票迟迟无法承兑,D公司与C公司协商解除了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并将这张汇票退还给了C公司。

无奈之下,C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A公司付款,但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没有支持。因为票据的背书信息明确显示,票据已经由C公司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目前,虽然汇票退还给了C公司,但C公司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法院驳回了C公司的起诉,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抱着最后一丝希望,C公司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法官成功调解

被告以车位抵债

收到案件后,民二庭办案法官孟倩倩翻看卷宗发现,这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简单易判,但背后却关系着经手票据的多家公司,如果一判了之,有可能“此案结、另案生”。C公司持有汇票却无法得到兑付。

如何一揽子解决问题,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一次听证。听证中,法官试图从中调解,但A公司态度坚决,诉讼过程中两家公司也积累了一些怨气,对立情绪明显,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如果这次因为程序问题驳回再审申请,C公司也多半会另行起诉,欠别人的钱总归是要还的,还不如现在一次性解决,也省得你们以后再花费精力去处理。”再三斟酌后,法官决定将开具汇票的A公司作为调解突破口。

一通又一通电话,在和A公司代理人沟通中,法官耐心地不断向其阐释利害关系,从梳理案情到讲解法律,从说透事理到讲明情理,并提出和解建议。A公司代理人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抵触和排斥,慢慢地接受了法官的建议。

“A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诉讼战线拉得越长,不确定因素就越多。”另一方面,法官也不断劝说C公司接受和解。

最终,两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A公司提供一处地下车位使用权代替应支付的汇票款,C公司也撤回了再审申请。至此,这起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栾德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