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印象滨州综合邹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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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通告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靳宁宁
公民身份号码:371481198303101820
家庭住址:邹平市魏桥镇郭辛村311号
未履行金额:520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给与举报人到位金额10%的奖励;帮助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与举报人5000元奖励。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靳宁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邹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23)鲁1681民初47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靳宁宁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支付5200000元及利息。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至今未主动履行。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4262282、18364977546(吴法官)
邹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通告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靳军
公民身份号码:372427195907291812
家庭住址:邹平市魏桥镇魏桥村清河一路610号
未履行金额:520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给与举报人到位金额10%的奖励;帮助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与举报人5000元奖励。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靳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邹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23)鲁1681民初47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靳军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支付5200000元及利息。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至今未主动履行。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4262282、18364977546(吴法官)
邹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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