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退赔没有减刑,开始说有减刑,但实质没减!今天给讲讲大家都比较关注的量刑的问题。
当然,确实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做无罪辩护的,我们最终落脚点还是希望人早点回来,少判一点。
那就前面说到的,全部都赔了,有很多从轻情节,但是没给一点好处。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说,你一定是跟某法某检谈好了,你再掏钱,这是一种预防的方式。
还有一种预防的方式是什么呢?
就是在辩护思路里面,我们会知道现在的量刑指导意见以后,他做的很精细,我有一个基准型,这个基准型起点,也就是说量刑的起点是怎么算的,甚至我们都是可以几个月几个月算出来的;然后在这个量刑的起点之下,有一些量刑情节从重的加百分之多少,从轻的加百分之多少,减轻的加百分之多少,同项相加,异项相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得到一个最后的这种宣告刑。
我们在做罪轻辩护的案件,经常是用这种思路,它是一个确定性的论证出来的,你拿着这样的上去卡是可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说“我明明有这么多从轻减轻的情节,但我这么多从轻减轻的情节,法院名义上都给我认了,都写在上面,但最后量刑上一点儿没给我少,就用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