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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荀子

韩非(约公元前281年—公元前233年),韩国人,是韩国的公子。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其时,诸国涌现出了许多法家人物,如魏国的李悝、秦国的商鞅、韩国的申不害等,韩非作为韩国公子,自然可以接触到这些著名法家人物的思想,并系统学习,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老子的“道”改造融合,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思想。他师事荀子时,已经系统学习了这些人的思想。

关于韩非向荀子学习的具体时间史无记载,大致是荀子在楚国兰陵期间。荀子是当时天下有名的学者,韩非系统学习了荀子的儒家思想,接受了荀子思想中关于“王天下、等级制、性恶论”的工具主义主张,但将荀子思想中的儒家道德理想主义摒弃,沿着荀子提出的工具主义思路走到了极端,将他的法家思想打造成了完全服务于君王的工具,无论这个君主“善服众”,还是个蠢材。

韩非师事荀子时,还遇到了他人生中另一个重要人物:李斯。李斯原是楚国上蔡郡管理粮仓的文书小吏,有感于“人之不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尔”的老鼠哲学,毅然辞去文书小吏的职务,赴兰陵学于荀子门下。两人同为荀子学生,但韩非的学问好,李斯自以为不如,常向韩非请教法家刑名之术,两人关系还算不错,有亦师亦友之谊。

学成后,李斯纵观诸国,楚王昏庸,齐、燕、韩、赵、魏五国渐趋衰弱,唯有秦国强盛,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于是投奔秦国。

而韩非看到韩国衰弱,返了回韩国,想辅佐韩王,重现昔日“劲韩”之名。

蛰伏著书

韩非回到韩国,屡次上书劝谏韩王,要修明法制、执势御臣,驱逐那些不干实事、夸夸其谈的“浮淫之蠹”,禁止那些“以文乱法”的儒者和“以武犯禁”的侠客,修治甲兵,任用实干的人才,但韩王不听。

韩非的主张不被采纳,感叹韩国“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十分伤感,无奈退隐,著书立作。

韩非有口吃,不善言,但长于著书立说。在蛰伏期间,著有《说难》《孤愤》《五蠹》《内外储》等共十余万言的著作。

在这些著作中,韩非系统阐述了自己的法治思想,他认为国家想要强盛,就要坚定全面地推行法治,反对传统的在血缘和私人感情基础上建立的有区别的法治,强调“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但他的“法不阿贵”也有前提,即“法不及君”,君主例外,君权神圣不可侵犯,在这种前提下,君主以世袭专制权柄的“势”为核心,用让百姓听话的“法”,驾驭臣下的“术”作为工具,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专制的统一封建国家。

不过,最有他本人思想特点的还是“术”,在他的文章中,洋洋洒洒的提出了“术”的应用,“术以知奸”, 去“五蠹”,防“八奸”等等,韩非的“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手段,是强化“势”的一种工具。

韩非所著的文章中,不但有对自己思想的陈述,还有对自己境遇状况的慨叹与自怜。

在《说难》中,韩非详细陈述了游说的困难,不在于游说者的才智、口才,而在于是否能把握住君主的心思,然后根据君主的心理用一切手段去迎合君主,如果不根据君主的心理与要求游说进言,就会面临种种祸患。

《孤愤》一篇,韩非讲述维护君主专权的“智法之士”(法家思想者)在与结党窃国的“当涂之人”(当权重臣)斗争时,国君往往被“当涂之人”蒙蔽,以至于“智法之士”得不到君主的重用和信任,继而惨遭迫害和杀戮。

书成之后,好似也没在韩国引起什么共鸣,反倒是流传到秦国后,引起了秦王嬴政的重视,嬴政的一句话,也改变了韩非的命运。

上书存韩

韩非的著作流传至秦国,秦王嬴政读完《孤愤》《五蠹》等篇后,叹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说:“这是韩非撰写的。”李斯这时已是秦王跟前的红人。

秦王听后,或是害怕韩非的主张被韩王采纳,想抢先得到韩非这个人才,故于公元前234年出兵攻打韩国,指明索要韩非。起初,韩王并不重用韩非,直到形势吃紧,才不得已向秦纳地效玺,使韩非聘秦。

韩非到了秦国,上书秦王说:“韩国侍奉秦国三十多年,在外像一座屏障庇护着秦国;在内像坐席(客卿)一样供秦国驱使,尽心尽职,和秦国的郡县差不多,反倒是赵国游说诸国削弱秦国,今释赵之患,而攘内臣之韩,那么会使天下各国明白赵国合纵攻秦计谋是正确的了。”

然后,韩非向秦王仔细分析了攻打韩国的弊端,认为攻韩不下,会示弱于天下诸侯,这是危险的事情;若攻打韩国导致韩国背叛,秦国就是用韩去资敌,会招致天下诸侯对秦产生图谋之心,共同讨伐,这样的话,秦国统一天下的日子永远不会到来。

接着,韩非给秦王出了个主意:派人出使魏国,揭穿赵国的阴谋,然后劝说魏与韩一起攻打赵国,即使赵国和齐国连为一起也不用害怕,秦国只用一封信就可以使赵国和齐国有亡国的形势,希望秦王能仔细考虑,要是让其他诸侯国钻了空子,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秦王将韩非的上书拿给李斯看,李斯不以为然,说韩非的言辞只是祸乱人心,只是想跟从秦国捞取好处,并请求秦王让他出使韩国,向韩王力陈背秦的后果。

至此之后,韩国再未敢有背秦的举动,最终,韩国也成为第一个被秦灭亡的诸侯国。

惨遭毒杀

韩非到了秦国之后,秦王很喜欢韩非,并且接受了韩非的思想主张,但却没有决定用不用韩非。

李斯知道韩非的才华,害怕韩非被重用而妨害自己的仕途,再者他与韩非的政见也不一样,韩非主张存韩灭赵,而李斯给秦王统一天下的建议是先灭韩,他也害怕韩非得势后会报复自己。

与此同时,韩非又得罪了秦国的重臣姚贾。姚贾出身低下,其父是魏国看管城门的监门卒,辗转来到秦国后,受到秦王的重用。恰逢楚、燕、赵、魏想联合对付秦国,秦王命群臣商议对策,姚贾自愿出使四国,凭借巧舌和重宝周旋于四国之间,使得四国都愿与秦结好而不愿攻打秦国,四国联盟瓦解。姚贾回秦后,秦王拜姚贾为上卿,食邑千户。

韩非对此颇为不满,对秦王说姚贾用秦国财宝贿赂四国君王,是“以王之权,国之宜”,私自结交于诸侯,不是为了秦国利益;随后韩非又掀姚贾的老底,说他是“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认为重赏这种人是不利于“厉群臣”的。秦王为此还专门质问了姚贾一次,这使得姚贾对韩非怀恨在心。

于是,李斯和姚贾在秦王面前诋毁韩非,说:“韩非是韩国贵族子弟,现在大王要统一天下,吞并各国,韩非到时一定会帮助韩国而不会帮助秦国,这是人之常情。现在大王不任用他,他在秦国留的时间长了,对秦国了解比较深,放他回去后一定会危害秦国,不如杀掉算了!”秦王认为有道理,但又舍不得韩非的才华,只是将韩非下狱,并未杀他。

李斯韩非之争,并不是法家理念之争,两人在理念上并没有差别,因为韩非死后李斯照样用的是韩非那套,两人的争斗是赤裸裸的权力之争。

公元前233年,身处狱中的韩非,仍旧没有摆脱死亡的厄运,李斯和姚贾担心夜长梦多,暗自逼迫韩非服毒自杀,年仅47岁。

评价

韩非通常被认为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结合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对秦国一统天下有着重要作用,韩非死后,他的法治思想被秦始皇、李斯等人继承,最终用其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封建王朝。

司马迁评价韩非说:“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即说了韩非法治思想的优点,同样提出韩非法治残酷严苛,刻薄少恩的缺点。这是正确的,正是因为其法治思想太过刚猛,太过利益,太过歹毒,导致秦国二世而亡。

司马光对韩非是充满批判的,他说韩非是死有余辜,不值得怜悯,但司马光不是批判韩非的法治思想,而是批判韩非以灭亡自己的祖国来证实他主张的正确性,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

近代以来的一些学者,对于韩非的法治思想,是持赞同态度的,说韩非的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如梁启超看到了法家思想在乱世时的实用价值,说:“只有法家的法治主义才能救中国。”

韩非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商鞅等法家思想的实质并无二致,都是封建君主用来统治天下的工具,都是为君权服务的,站在现代立场上,这是泯灭人性的东西,应是予以否定和批判的。

但韩非法治手段中的一些建议,如“法不阿贵”,“法”“术”“势”等在现代管理上的应用以及历史进化观等,对当下社会而言,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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