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四月二十四民俗活动是我县的一个传统节日,为深入挖掘传统民俗文化内涵,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交城民俗文化影响力,确保民俗活动文明、规范、有序开展,现通告如下:

一、举办时间

民俗活动的时间为:农历四月二十三至四月二十五。

二、举办地点

民俗活动地点将定于北环路东(磁窑河公园门口)至坡底道路口;城区其它主次干道一律禁止设置临时摊点进行贸易。

其他相关事宜请到磁窑小区楼下门面房咨询。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