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要求,我县继续开展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和标准

❶ 补贴对象:

2023年--2025年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含外出灵活就业人员)。

❷ 补贴标准:

跨省务工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

省内县外务工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

补贴申报程序

❶ 个人申报

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写明本人就业地点、就业时间、月务工收入并做出真实性承诺。

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委托书)由本人直系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驻村第一书记代为申请。

个人申请所需材料:①承诺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申请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代领人员申报领取需要的资料:①代领承诺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④代领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注:交城县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的社保卡、银行卡、存折均可使用。

❷ 村级审核公示

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社区、安置点)对申领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后公示 5 天。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签字盖章)上报所在乡镇。

❸ 乡镇审核公示

乡镇对行政村(社区、安置点)报送申领交通补贴资料申请人的有关信息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审核后公示 5 天。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正式文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并附汇总表电子版)

相关要求

❶ 符合交通补贴发放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要将申报资料上报村委,村委统一汇总后上报所在的乡(镇),乡镇要及时汇总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❷ 所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补贴资格。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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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城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