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5月23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随着法槌响起,一场职务犯罪庭审公开开庭审理,华容县委政法委、华容县检察院、华容法院共计百余名党员干警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湖南省人大代表焦庆华、陈丽华受邀到场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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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一、右二分别为省人大代表焦庆华、陈丽华)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告知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并宣读起诉书。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庭审过程中,该案审判长、华容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思进行法庭教育,指出被告人也曾经奋发有为,多次获得组织肯定,但在有心人的‘围猎套路’中,渐渐模糊了认识,放松了戒备,降低了要求,不知不觉沦陷其中,忘记了初心使命。不仅放松了对自身廉洁的要求,对相关公职人员、项目部工作人员也没有进行监督教育,最终走到了被告人的席位上。同时提示在场的党员干警,要时刻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算好自己的人生账,切莫因一时之私而追悔莫及。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作风建设的重要和藐视党纪国法的严重后果,今后,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厚植清正氛围,筑牢思想防线,拉紧廉洁底线,不跨纪律红线。

后续,华容法院在继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审判台”变为“讲台”,将“庭审”打造为“课堂”,将“案件”升华为“案例”,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行为的同时,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与党纪学习教育深度结合,全面提高干警的拒腐防变的决心和能力。

作者 | 刘 为

一审 | 刘 甜

二审 | 李建喜

三审 | 陈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