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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宣传,强化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象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浩带领“象法有约”团队干警分别走进桂林市逸夫小学、桂林市平山小学,开展“法育未来,守护少年的你”六一儿童节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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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逸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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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桂林市平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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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 知道 什么是校园欺凌 吗 ? “ 你们 了解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吗? ”法治副校长通过 以案说法, 结合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等相关 法律 规定, 对 校园欺凌 的定义、 危害后果、防范措施 以及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 进行了阐述 。 教育引导 未成年人自身应当做好自我保护,不要轻易的被其他人的言语所影响,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事物要有基本的判断能力,从自我做起,将法律意识永驻心间,用法律知识规范言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细小行为抓起,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若发现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矫治,预防未成年人滑向犯罪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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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象山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桥梁作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助力构建清朗平安的校园环境,用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作者:李再柳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图片来源:戴嘉隆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象山法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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