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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下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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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全面部署,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行动纲领。全市法院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全面把握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四个新”和“4+1”的重大任务,为苏州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增长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和新中国成立75周年。

会议要求

一是要切实强化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深入开展“科技创新 苏知护航”行动,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规范科技成果从创造到转化应用各个环节的法律关系,深化个人债务清理改革试点,充分激发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完善科技型企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涉知名科学家、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护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为创新人才发挥才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要依法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苏州互联网法庭的职能作用,持续优化互联网审判机制,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助力打造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的“智造之城”。建好建强苏州数据资源法庭,完善数据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积极探索数据产权保护、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字要素收益分配等制度规则,着力提升数据资源司法保护水平,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建立数据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依托数据安全合规工作站为企业开展数据合规“法律体检”,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各类数据处理活动,依法维护数据安全和有效流通。

三是要全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擦亮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金字招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1+5+N”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体系优化升级,助力企业稳预期强信心。持续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充分发挥苏州企业重整中心作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效能。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积极构建全过程行政合规服务体系,做优做精知识产权“苏知和合坊”、涉外商事“跨境月月谈”等民商事合规服务品牌,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四是要有效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依法严惩损害长江、太湖等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研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律问题,充分发挥生态修复基地群作用,因地制宜通过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等方式开展生态修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好建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庭,与沪浙皖法院深化异地审执协作、司法数据共享等工作,更好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五是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继续抓好坚决做到“六个不发生”15项工作举措落实,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为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深入实施“强基提能惠民”行动,构建完善以矛调中心为龙头、人民法庭为支撑、融诉驿站为网点的立体化诉源治理格局,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促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妥善办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持续优化“有诉必应、有信必复”的诉讼服务体系,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是要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狠抓“1+7”工作清单制度执行,认真抓好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用心办好特色培养项目,深化院校共建,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矛盾化解能力、攻坚克难能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力度,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苏州中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