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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担任主编的《裁判的力量(2024)》一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收录了2023年度全市法院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入选的30个典型案例,内容涵盖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热点难点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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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提升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18年起,连续七年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从苏州两级法院年度审结的丰富案例资源中精心挑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并将评选结果集结出版,形成《裁判的力量》系列图书,至今已连续出版七册。入选案例作为全市法院广大法官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的实践成果,不仅有利于促进法官增强办案精品意识,传承审判经验,推动裁判尺度统一,更以“小案大道理”作用的发挥,明规则、定边界,以裁判的力量助推社会治理,更好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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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例,是人民法院基于个案审判执行活动形成的“范例”。作为应然规则的实然形式,它是实现法律价值、外化司法功能的终极成果,不仅是终局解决当事人个案纠纷的诉讼成果,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确立行为准则、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公共产品。当前,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纵深推进,司法案例作为认识法治、评价法治、推进法治和实现法治的抓手和资源[1],其地位和作用不断凸显、日益重要。

司法案例是彰显裁判力量、推动法治进步的“助力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承载着规范、指引、评价、引导个体行为和社会价值的重要功能,在调整社会关系、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法治进步等方面具有不容小觑的“法”的力量。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各类案件形成的案例,不仅是人民法院适用和解释法律的鲜活载体和记录,也是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具有重要的法治和文化价值。作为“动态的法治”,司法案例直接诠释司法的功能,集中彰显裁判的力量。一个个微观的案件背后,蕴含的是明断是非、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弘扬法治的司法责任与担当,关联的是党的执政基础、民心向背和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一重要论断立意高远,深刻揭示了司法案例的重大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民法院办的不仅仅是案子,还是当事人的人生、企业的生存。实践证明,一个优秀的案例既体现法律的精神和威严,更能释放司法的善意与温度,通过情、理、法有机融合,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在记录一个时代法治文明的同时,更以“小案大道理”的作用发挥,努力消弭当下社会面临的法律和道德风险,从而引领和推动法治不断进步。

司法案例是统一法律适用、捍卫公平正义的“宣言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判决都必然是公平、公正的。维护法律统一适用,实现同案同判,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衡量标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建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推进类案检索工作,主要考量的就是强化案例的“明法”“统法”功能。优秀的案例是法官司法经验和审判智慧的结晶。一方面,法官可以直接检索先前生效的案例,依照类似案件类似处理作出裁决,无需重复繁琐的司法“三段论”过程,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类似案例可以使当事人提前预测诉讼风险,形成理性判断,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2]随着我国案例指导工作的加强,司法案例逐渐成为统一法律适用的有效抓手和重要标尺。与此同时,作为体现司法公正的最直接载体,人民法院在司法案例中清晰表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立场,以判决的形式告诉人们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为个体行为划定刚性界限,特别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坚定捍卫法治尊严;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案件办理,在“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管不管”等社会难题上亮明观点、明辨是非,向社会公众传递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的坚定态度,向社会宣告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执着追求,以“个案正义”推动整体正义,让法理情理高度融合,让是非曲直透彻分明,让正义正气充分彰显[3],生动诠释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使命担当。

司法案例是开展法学研究、进行普法宣传的“活素材”。“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4]司法案例作为法学研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是法学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最佳契合成果,是先进法治理念、公正裁判规则、科学裁判方法的重要体现,其所包含的法律规则、法治经验、法学价值,往往是法学研究创新和理论发展的重要源泉。诚如有学者所言,案例是贯通理论与实务的桥梁,是联结法院与法学院的绝佳纽带,是开展法学研究的最佳资源。[5]王泽鉴先生也强调,要把研习案例作为“法律人的日课”[6]。司法案例通过为法学研究提供优质素材,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沟通交流和良性互动,成为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的有效助力。另一方面,司法案例是普法宣传的最好“教科书”。正如一滴水珠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桩案子能够诠释法治的道理。“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7]全民守法来自于公民内心的法治信仰,而法治信仰的养成很重要的是来自公民对一个个具体案例的直观感受。优秀的司法案例能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不断注入让人向善、向上的动能,有利于促进和提高全民守法意识,特别是司法案例以法为媒,肩负着“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使命,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启蒙社会法治信仰,通过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风向标”和全民普法的“法治公开课”。

司法案例是展示裁判智慧、衡量办案水平的“试金石”。法官是司法案例的创造主体,每一个案例都凝结着法官的法律素养、价值判断和分析推理等综合素质,可以说,法官的司法能力决定了司法案例的品质。司法案例作为一个法院、一名法官的“名片”,关乎着司法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是衡量法院和法官办案水平的“试金石”。俗话说,“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司法案例检验理想信念,体现责任担当,考验司法智慧。回望古今中外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大法官,其之所以被人铭记、令人尊崇,往往是他背后立着一份伟大的判决、一个著名的案例。[8]司法案例是人民法院总结审判经验的重要成果,是法官适用法律审判案件的智慧结晶,不仅具有传承司法经验、指导司法实践的重要功能,还是展示司法智慧和能力、水平的“门面”。案例背后,我们可以感知一个法院、一名法官执法办案的林林总总、释法说理的艰辛历程。因此,人民法院的每一名法官都必须高度重视司法案例,敏于发现和识别那些法律适用复杂、法理与情理“冲突”、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精心打磨、深入研究,努力创造更多精品案例,唯此方能不负新时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使命与责任担当。

正是基于司法案例的重要价值功能,我们自2018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从苏州两级法院年度审结的丰富案例资源中精心挑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并将其汇编成书。本书收录的30个案例,内容涵盖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既有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软件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又有以司法之手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挽救濒危企业的破产重整、执行和解案件;既有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涉外商事纠纷,又有倡导诚信经营、实现劳企“双保护”的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既有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网络诈骗、贩毒、污染环境、破坏文物刑事案件,又有依法妥善办理的关乎民生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购物等纠纷;既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孙女赡养祖母案,也有倡导交易诚信、规制严重扰乱正常司法秩序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规避执行案件等。本书编写过程中,在介绍案例基本案情及裁判结果的基础上,我们专门组织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心语”,展示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的所思所想和心路历程。我们还特别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律师代表和资深法官撰写“专业点评”意见,从专业视角对案例的典型意义进行揭示,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案例要义。

我们相信,透过本书,广大群众可以看到人民法院通过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文明新风尚的鲜明价值导向,以及以案释法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的努力和追求,进一步认识到法律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该如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帮助人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从而推动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

我们希望,本书可以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纽带。案例是法律人办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和法学研究的实践素材,是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有效载体。希望本书收录的案例,可以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开展案例研讨和交流对话提供有益素材。也希望以此促进法官、学者和律师共同增强“沙里淘金”和“慧眼识珠”的案例意识,让具有丰富法律职业经验和深厚法律思维的法律人携手成为典型案例发现、培育的源头活水。

我们期待,本书能够激励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司法案例。优秀的司法案例无不蕴藏着法官的苦心孤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依法办案”只是底线要求,法定自由裁量范围内,要在法律空间中寻求最佳处理效果,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9]毋庸讳言,一个优秀的案例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体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本书收入的这些案例,是苏州法院人坚守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的实践成果,为全市法院法官进一步发现、培育、总结和提炼案例提供了参鉴,也必将引导和激励更多法官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秉持工匠精神,即使面对执法办案的繁重任务,亦能更加注重办出一些传递法治好声音、增添社会正能量的典型案例,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一神圣职业。

本书的顺利出版,离不开每一位编写人员和点评专家的辛勤付出,离不开人民法院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以及各位责任编辑、特邀编辑的细致工作,在此一并表示谢意。本书中可能存在的不当、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是为序。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蔡绍刚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胡云腾:《从规范法制到案例法制——论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载《法治现代化研究》2020年第5期。

[2] 尹治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案例法治观》,载《人民法院报》2021年3月3日2版。

[3] 夏道虎:《发挥案例作用 助推良法善治》,载《群众》2023年第4期。

[4] 法律谚语,系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大法官在其《普通法》一书中提出的名句。

[5] 于同志:《认真对待案例——基于法院审判的认知与思考,载《法律适用》2021年第1期。

[6] 王泽鉴:《我为什么建议法律人每天端读案例》,载威信公众号“麦读”,2020年5月23日。

[7]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法律名言。

[8] 于同志:《认真对待案例——基于法院审判的认知与思考,载《法律适用》2021年第1期。

[9] 参见《最高法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张军强调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载《人民法院报》3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