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王敏夫率调研组到福州市开展《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办法》立法调研。 省人大代表翁希明、林莘,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有关同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检委会专职委员宋建华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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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在市检察院听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并召开座谈会,从立法角度征询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把保护融入办案全过程,司法办案有温情;注重前移预防关口,溯源预防有深度;强化数字赋能,工作举措有创新;打造特色司法品牌,普法宣传有特色,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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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对进一步优化检察履职,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中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在地方立法中加强探索,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障机制,加强校园欺凌和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头治理。要在坚持保护与惩戒并重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依法惩治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要在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持续提升“闽都未检”特色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凝聚合力,以检察司法保护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联动发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来源:第八检察部

摄影:杨 峰

美编:陈瑶涵

责编:罗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