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新县公安局决定公开征集涉黑恶犯罪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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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征集范围

(一)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侵害集体利益等“村霸”“街霸”等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采矿破坏自然资源、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五)在建筑市场领域采用非法手段恶意阻挠施工、煽动闹事、采用非法手段恶意欠薪,组织黑物业、黑保安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六)在交通运输领域控制交通运输市场,暴力垄断交通运输资源以及采取碰瓷、讹诈、滋扰手段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七)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八)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实施敲诈勒索、网络“软暴力”催收讨要债务、打着“舆论监督”旗号实施敲诈等涉网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九)故意伤害、盗窃、赌博、开设赌场、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十)虐待、欺凌、拐骗未成年人,威胁、教唆、引诱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干扰教学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出现的一般违法行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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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或0376-2727753。

举报邮箱:xxgaj303shb@163.com

来信地址:新县蔡庄政法小区新县公安局扫黑办(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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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新县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

来源:新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