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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本文载于《经济学》(季刊)2024年第24卷第1期,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金融学助理教授胡佳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候选人黄北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向昊天、张英广。获取全文请点击文末“阅读全文”。

破产法常被称为“经济宪法”,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核心。我国很早就有了《企业破产法》,但对《企业破产法》的实际执行情况一直不佳,长期存在着企业“破产难”“立案难”的问题。2011—2012年温州地方金融风波所引起的广为人知的老板“跑路”事件,一大因素是《企业破产法》未得到严格执行,企业无法进入破产程序,债权债务无法得到有序清偿与合理免责。

企业破产难现象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缺乏完善破产制度的动力。由于地方破产审判的“人、财、物”严重不足,加上企业破产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成本,地方法院常常提高企业破产的门槛、延缓或拒绝接受破产案件。

企业无法及时地进入破产清算或者破产重整程序,这既不利于债权人回收债权,也不利于债务人得到及时的债务豁免,进而影响创业、借贷与投资,阻碍了各方主体稳定预期的形成,更不利于激发经济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政策导向与官员变更

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性文件都将推动企业破产改革摆在了重要位置,引导地方政府推进企业破产制度建设。2016年成为全国破产案件数量的“分水岭”,事后看来,这一变革的实际影响不亚于2007年《企业破产法》。

新政策的实质推行往往有赖于地方政府的响应。本文探究了地方政府在响应2016年中央政策导向上的差异。新上任的官员历史包袱较小,往往能更有力地响应中央的最新政策。我们利用各地官员变更的年份差异构建了多期双重差分(staggered difference-in-differences)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在2016年后发生官员变更的城市,在新官上任后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数量的增幅更大,相比于对照组多出约22.1%。这表明相比于改革前已经在任的官员,在改革目标提出后新上任的官员更加有力地响应了中央提出的推动企业破产的目标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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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变更与企业破产趋势

官员变更,具体如何影响破产制度建设呢?

官员变更能影响到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建设。破产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公司等)在我国企业破产中扮演着中心作用,其行业自律协会——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破产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常常由政府推动成立。我们发现在推动企业破产成为重要的中央政策目标后,新任官员更有激励推进当地破产管理人制度建设,成立概率上升了2.61%(平均数约为4.09%)。

官员变更能影响到法院对破产案件的接受态度。法院是否受理破产申请是影响破产程序能否开启的最直接因素,同样地,我们发现2016年以后新上任官员所在城市的法院在面对类似的企业基本面情况时,受理该案件的概率上升了4.18%。

更进一步,相较于本地调任的官员,由外地调任的官员对该地企业破产的推动力度更大。这与后者在当地的政企关系较弱、利益牵涉较少的理论是一致的。此外,在2016年企业破产改革目标提出前,官员变更对所在城市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并没有显著的提升作用。这表明官员变更本身带来的影响不足以带来企业破产案件数的大幅上升,而必须与特定年份中央政策导向的改变相挂钩。

数据

本文构建了一个基于裁判文书网的企业破产数据库,包含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企业破产且上传至裁判文书网的所有案件,整理得到19850家企业的数据。本文的企业破产申请案件数约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公报所披露收案数的70%。

通过这一独特的数据库,我们还整理出了我国企业破产的特征事实:破产清算案件数远大于破产重整案件数(这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中小企业和僵尸企业更可能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相比于非公有制企业,破产的公有制企业占比较低,且大多数为主动提出破产申请,破产时资不抵债情况更加严重。裁判文书数据对于理解我国企业的退出动态有着重要意义。

贡献

本文揭示了中央政策导向与地方人事变动对于企业破产制度建设所产生的影响,对文献主要有如下三方面贡献:

第一,我们通过整理两万余份企业破产裁判文书微观数据,构建了具有普遍代表性的中国企业破产数据库,极大地拓展了我国企业破产分析的研究范围。由于数据的缺乏,此前对我国企业破产及其制度建设的定量研究还较为有限。我们的样本不仅包括了具备重整或资产整体清算变现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也包含了广大中小型企业,因此对于研究地方基础性的企业破产制度建设更具意义。

第二,我们深入探究了地方政府官员变更对企业破产的影响,拓展了公司金融学和政治经济学的交叉领域研究。前人文献对破产制度影响因素的分析相对集中在司法效率领域,而很少讨论背后的政治经济学因素。

第三,本文为理解近年来我国在企业破产审判改革领域取得的实践成就提供了理论解释和实证证据,解释了不同地区破产效率差异的一个来源。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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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助理教授,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科技、银行和公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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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北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博士候选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经济学,金融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目前研究的内容包括中国企业破产制度的建立过程、执行差异、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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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昊天,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债务问题、金融监管、ESG投资和加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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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研究兴趣主要是实证资产定价与行为金融,重点关注市场参与者的预期对资产价格的动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