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法院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并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全国低碳日4个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强市,推动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奋力谱写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壮美广西玉林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营造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的良好社会氛围。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广西举办。6月5日,2024年六五环境日玉林市主场活动在玉林师范学院举行。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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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开,设置了形式多样的活动环节,让活动参与者领悟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宣讲环保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环境资源审判相关问题,并发放内容丰富详实的宣传资料,以实际行动引导公众自觉爱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下一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结合“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参与环境资源保护意愿,为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强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贡献力量。

(何春燕/文、冯兴/图)

北流市人民法院:

环境普法进校园 绿色理念“植”心间

6月5日,北流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和旅游巡回法庭干警前往北流民乐镇萝村小学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为该校同学带来一场生态环境讲座。

活动中,法官助理田舒月向同学们讲解了世界环境日的由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结合该院审理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例,向同学们介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同学们认真聆听,现场气氛活跃。

(梁家宾)

容县人民法院:

以法之名 护此青绿

6月5日,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当地村民旁听了案件庭审。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无证采伐容县某村山场林木共278株,立木蓄积共35.66立方米,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某某犯罪情节、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对刘某某定罪处罚。整个庭审活动,以案释法,让旁听人员见证法律的权威,引导群众加深对滥伐滥砍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认识,提高群众的环境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激发起群众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欧红燕/文、黎煜军/图)

陆川县人民法院

6月5日,陆川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并在九洲江流域开展环境普法活动,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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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判2起环资案件

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长期的滥采滥伐行为严重影响生态平衡。陆川县人民法院选取罗某非法采矿罪、温某滥发林木罪2起典型案件集中宣判。该2起案件中,罗某作为石场老板,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采矿许可范围开采矿产资源,构成非法采矿罪;温某在没有核实已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四至界限的情况下,便雇请工人进山砍伐林木外运销售或用于建筑施工,造成部分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的林木被砍伐,构成滥伐林木罪。经依法审理,两人均获刑,并处罚金。本次集中宣判有效遏制破坏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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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江流域普法宣传

陆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前往陆川县九洲江流域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袋等形式,宣讲了《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了辖区发生的破坏环境资源的典型案件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正确观念。

(宋珊珊/文、谢美/图)

博白县人民法院

6月5日,博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走进博白县博白镇石和塘社区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咨询,干警热心解答,气氛十分热烈。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入户宣传、发放环保科普宣传单等形式,通过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提升环保意识,自觉抵制、揭发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共建文明社区、美丽博白。与此同时,博白县人民法院利用办公楼大楼LED屏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向干警和来访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林思婷)

来源丨综合全市两级法院

编辑丨林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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