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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是老百姓大众化的交通工具,铁路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与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启动路地检察机关联合办案机制,就一起铁路安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各相关行政机关代表、铁路单位代表等开展公开听证。

案情回顾及办理过程

2023年初,闽侯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闽侯县小箬乡峰福线沿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一处清代民宅毗邻铁路,靠近铁路一侧的墙体泥土受雨水冲刷侵蚀较为严重,无任何防护措施,存在坍塌风险。闽侯县检察院立即与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开展调查核实,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实地查看涉案隐患情况并拍照取证。经查:该古厝建于清代,房屋与铁路轨道仅相隔约两米,由于该房屋建设年限久远,且靠铁路一侧无任何防护措施,若遇极端天气,墙体可能坍塌并侵入铁轨,给铁路运输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铁路运行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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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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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5月,闽侯县检察院与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再次到现场实地查看并交换意见。2023年底,行政机关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该房屋邻近铁路一侧墙体位移及裂缝变形情况进行监测。经监测,该房屋墙体在监测期间未发生异常沉降和形变。

听证会共商解决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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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房屋为清代古宅,涉及历史建筑保护问题,且整改问题牵涉部门多、难度大,近日,闽侯县检察院与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就该案召集相关行政、铁路部门,召开铁路安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共同探讨如何在保护好历史建筑的同时,保障铁路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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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召开听证会的原因,并就公益诉讼办案组前期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通报。各行政机关分别围绕听证问题及各自监管职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发表意见。受邀参加此次听证会的铁路部门代表表示,将在后续隐患整改中加强同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日常安全防护工作。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就听证事项经过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

经过听证,铁路部门与行政机关当场签订《管控安全协议》,表示将凝聚各方合力共同保护好该路段的铁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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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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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督促行政机关与铁路单位达成共识,既促进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治理,维护了铁路运输安全,又保障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公正,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

闽侯县检察院将不断延伸检察监督民生触角,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促进铁路周边环境安全治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推动“检护民生”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闽侯县检察院

转自: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