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医保局公开辟谣了“住院天数有限制”等类似网传消息,表示从未出台过“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

辟谣言论发布后,不少网友却并不认可,纷纷表示这种限制住院天数的做法,自己都遇到过,医保局这是敢做不敢说吗?一时间,医保局成为众矢之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没出的规定各地却在执行

网友“彪哥74305488”说:但是在现实中,医院就是这么做的,还说是医保局要求的。即使是不出院,也是到了15天先办出院,再办住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友“优雅啊东哥”说:我们这里的医院就是这样。医生跟病人家属做工作叫出院,不出院医保局找他麻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友“英明果断可乐us”说:家里几位亲人都是住院十五天必须出院。实行多年了,凡住过院的都知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友“欣雨1927”说:但是事实就在啊,10多天医生就开始催出院,我父亲经历了两次,还有一个病人是抬着出院的,只能转到别的医院。

网友“清闲的咖啡qO”说:老伴中风住院三个月就是因为到期了,不得不选了两个医院来回倒着住,救护车就花了六趟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统一操作或源自考核

虽然官方否认出台过这项规定,但从网友的评论看,天南海北的医院,都有在不约而同执行这个“规定”。这样的统一操作,可能确实不是因为明文规定,而是源自考核的压力:

医保局官方原话是这样说的:“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的情况,可能是部分医疗机构为了完成“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设置比较粗放的管理措施。

对于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为理由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等情况,我们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举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就说明,医院在就医、费用结算中,是面临考核指标约束的,如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医保支付标准也是有“均值”的。虽然医保局并未说明这些指标是不是自己设置的,但能让医院想方设法完成考核指标,那肯定是来自上级管理部门的。

既然上级有考核,那医院当然得采取对应举措,出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的现象,也是医院的无奈之举。网友“空虚书生”打了个形象比喻:“出差限额200块差旅费,公司告诉你:我从未规定不许住五星级酒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外,近年来,各地先后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部门按照DRG(按病组)和DIP(按病种分值)方式向医院支付费用,这就导致病人的诊疗费用有一定标准,治疗时间长了,费用肯定要超,并且超出部分的费用需医院自理,所以不少医院也只得让病人尽早出院。

网友“盘古山居士”说:是没有明说,但限制了治疗金额,基本上住15后就超过费用了,超过部分要医院承担,医院又不是财政保障单位,谁出这个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医保局错了吗

医疗问题非常复杂,特别是当前医疗技术及服务水平发展很快,医疗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过度诊疗甚至恶意套保、骗保的行为层出不穷,不少医院及医护人员也参与其中,这损害了整个医保事业及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所以,医保局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保基金支出,避免大处方、滥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以及对医疗机构进行一定的考核,是非常必要的。试想下,如果医保局在医保费用结算上没有一套严格标准,这医保基金估计用不了几年就得被掏空。

事实上,医保局是知道各地有“单次住院不得超过15天”这样的土规定的,甚至原因都给分析出来了。既然也知道是考核造成的,为何不优化考核指标呢?只把责任推还给医院,这就是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