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口小孩,整日手里捧着一本余华或者《人类简史》,你一看便知,他看的一定是盗版。但是你忍心在这个时刻打断他吗,还严厉地指责他这是在侵犯版权。

从文明传播的角度,“低成本”是非常关键的。一定程度上,没有盗版,就没有现代文明。

就像当年我们上网,用的都是免费的Windows系统吧,很多人就是用着盗版软件,看人人字幕组翻译的国外的作品,一点点把自己的精神世界喂大的。但是如果追究下来,这些自然都是盗版。

盗版是违反知识产权的,这是一定的。但是假如一个人在他受教育最关键的几年,因为经济原因,错过了一些好东西,那么对于这个人的成长来说这也是不可挽回的遗憾。

就连很多作家在写回忆录的时候,也都写过自己小时候大量“借书”“偷书”的经历。

这绝非是为抄袭辩护。抄袭就是可耻的,甚至是违法的,别人的东西,你啥都没付出,就整天据为己有,让别人损失了多少利益啊。

但是有很多企业,为了生存,它们就是这么干的。

张维迎教授就说过的:“中国过去的企业家都是套利型”。换句话说,就是站在西方先进文化的巨人肩膀上的,我们不用考虑从0-1,直接抄作业,复制粘贴,跑马圈地屯市场就得了。谁在乎什么原创啊。

但是假如你明知道自己就是个“套利者”,却还整天说自己已经遥遥领先了,甚至是清场式遥遥领先了,这个就不厚道了。

德国人发明了一个“金鼻子剽窃奖”,用来统计全球山寨和抄袭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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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是这个奖项的常胜将军。

据统计,2016年,前10名“金鼻子剽窃奖”有7家来自中国。2017年,前10名“金鼻子剽窃奖”有5个来自中国企业,占据半壁江山。今年更是收获了不错的成绩。

国内企业喜欢山寨,这早就不是秘密了,没喝过“雷碧”,你总见过“康帅傅”和“粤利粤”吧。更多的就不提了。

这个图是中国邢台企业仿制德国Puky原创的产品。就算仔细看,也很难看出有什么区别。但是原价66欧元,仿冒品售价仅1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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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金鼻子剽窃奖”被国内的设计界称为设计之耻,但是那些名不见经传的中小企业,却还是照样抄不误,以抄袭为生存的第一原则。

这种低成本抄袭产生的最大的问题是会让国内那些真心想要踏踏实实做原创的企业活不下去。

大家都在抄作业,你不抄,还想活下去吗?当作假成为潮流,真实就是小丑。

抄袭者不知不觉已经忘记了他们是套利者的身份,在他们看来,反正是赚到钱了,赚到钱就是最大的成功,谁管你干不干净。

但是我认为,当前国内最应该抄袭的,就是德国这个“金鼻子剽窃奖”,我们办一个中国版的“金鼻子剽窃奖”,这多好,看看是哪些国外的企业不知好歹,抄了我们的原创作品,看看到底是谁在抄作业?

我不认为德国搞得这个奖是专门“抹黑中国”的,因为人家评定的范围是面向全球的。只不过我们的企业在抄袭方面的成绩过于亮眼,很难不给一个奖。

但是假使,国内的风气也开始以抄袭为耻,以原创为荣了,那么“金鼻子剽窃奖”自然就不颁给中国企业了。这是事实判断,不是价值判断。

其实我一直觉得国人是有原创能力的。比如那些在天黑动情唱着“没有人在热河路谈恋爱,总有人在天亮时伤感”的人,我看到在他们的体内都有无限诉说的欲望,都有无限创造的喜悦。

毕竟都是人,人与人之间有啥不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