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吕四港镇依海而生、因港而兴,其北览黄海,位于沿江沿海“T”字黄金水道和黄金海岸的交汇点,拥有良好的海水资源,当地渔业及附属加工行业较为发达,多数群众从事船上、码头作业,因此码头作业时,偶有发生人身损害等纠纷。近日,启东法院吕四法庭开展了一场既接地气又别具特色的码头巡回审判,并为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2021年,朱某受顾某雇佣,作为顾某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吕四港镇新港码头拉螃蟹。在装螃蟹的过程中,顾某和另一名司机在车子下面递梯子,朱某在车上面接梯子时不慎摔了下来,因此受伤。
此前码头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也偶有发生,其中部分案件受害人虽然拿到了胜诉判决,但最终无法执行到位,导致案结事不了。考虑到此类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避免程序空转,吕四法庭庭长彭福亮收到该案后,决定前往事故发生码头展开巡回审判,并进行现场普法。
因原被告在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上产生分歧,彭福亮首先让双方通过陈述、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充分表达了各自的主张和意见。 随后,经过详细询问,承办人查清了案件基本事实,理清争议焦点,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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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束后,彭福亮结合审判实际,“面对面”向在场群众解读相关法条,就民法典中涉及到人身损害纠纷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民间语言”,提醒大家作为提供劳务者,在接受他人雇佣时一定要在接受劳务者指示的范围、时间内进行劳务,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而作为接受劳务者,一定要依法招工用工,保障安全措施到位,从源头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宣讲结束后,彭福亮热心地为现场的群众答疑解惑。
此次巡回审判进码头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启东法院吕四法庭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协同当地渔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助推矛盾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奋力打造“海边枫桥经验”新阵地。
▌文字:吕四法庭 胡丹
▌责编:综合办公室 徐越
▌审核:陆艾华
▌终审: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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