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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应尽之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解纷工作的新需求,切实提升诉前调解工作质效,以能动司法服务诉源治理大格局,仙游法院开设了【调解十招】专栏,集中介绍仙游法院在调解方面的实招、妙招。本期,我们通过省人大代表傅丽云的调解经历,走进“调解第七招”:代表、委员特邀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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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解锁

家事纠纷“新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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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婚后的生活,吕女士显得闷闷不乐。

家事纠纷常伴随着当事人“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纷,法律上的“定分”容易,实质上的“止争”却难,有时仅靠一纸判决难以从根本上缓和矛盾、化解纠纷。

为完善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仙游法院优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调解机制,于今年4月16日成立“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家事调解工作室”。

“您同意接受调解吗?”在得到男方叶先生的肯定答复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当日值班的省人大代表傅丽云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上岗”没多久的傅丽云,迎来了参与调解的首个案件。

接到案件后,傅丽云第一时间与两位当事人取得联系。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家事调解工作室”里,她围绕双方家庭经济来源、工作情况、子女成长等因素进行全方位剖析及劝解,但在沟通中,发现二人之间的矛盾较大,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傅丽云转变调解思路,从情理切入,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承办法官则从法律规定的角度释明法理,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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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过“代表说理+法官释法”,离婚纠纷案件的两位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本次调解的经历,让我体会到人大代表既是法院的监督员,更是法院与群众的‘联络员’。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人大代表、人民法官就在身边。”傅丽云在案件调解成功后开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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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仙游法院始终坚决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家事纠纷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当事人通过“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家事调解工作室”解决纠纷。

据了解,该工作室共有62名特邀调解员,分别是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通过轮流值班与个案邀请相结合的模式参与家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的需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人大代表是从群众中产生的,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我将与法官们一起,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纠纷,为司法工作、为和美家庭贡献我的力量。”傅丽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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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慧钒 周磊

编辑 / 郑静沂

本文由仙游法院原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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