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编辑:洗千尘

素材来源:丁胜利

今天碰到了姓丁的一个朋友,他说端午节三天假,他回了一趟老家,把老家的房子卖了,虽然有些不舍,但木已成舟,不会后悔。

为方便,我用第一人称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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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我是山里娃

我叫丁胜利,生于1982年,来自秦巴山下的一个小村庄。

爷爷当年是个泥瓦匠,家里困难,沿陇海线一路到了川陕交界地带,成了上门女婿,和我奶奶结婚后,生下了我姑和我父亲。

父亲娶了邻村王家山的一个孤女为妻,那就是我的母亲,母亲生下了我们兄弟两个,我是老大。

因为我家是外来户,自奶奶去世后,在村子里一直不受待见,父亲从小就教育我们兄弟要自强。

我们兄弟时刻牢记父亲的教诲,虽然家里穷,但读书是最用功的,那时候村子里的孩子都不爱读书,大部分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

我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后来弟弟也考入了广东的一所大学,家里没钱,我们两个半工半读上完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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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回老家盖了小楼

我上完大学后,应聘进了古城的一家知名报社,成为娱乐版记者,弟弟大学毕业后也来到了古城,成为一名外科医生。

自从我们考上了大学,父母终于在村里扬眉吐气了,很多以前瞧不起我们家的人纷纷上门殷勤示好。

我和弟弟工作之后,一直的愿望是把父母和爷爷从老家接过来,离开穷乡僻壤,那时候爷爷不愿意来。

2013年,我们兄弟出钱回老家,把老旧的房子重新翻盖,修起了二层小楼,并把院子种上了花草,爷爷和父母开开心心的在新房里住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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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决定卖掉老家的院子

2016年,我离开报社,自己开了公司,生意越来越忙,弟弟在医院工作,本身很忙,我们越来越没有时间回老家。

身在两个地方,照顾起来不方便,而且父母慢慢的年事已高,我们兄弟很不放心。

2019年,我们把父母和88岁高龄的爷爷接到了古城,我出资买了一套大房子,父母,爷爷和我们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四世同堂,当然我要特别感谢妻子的深明大义。

一家人在一起,方便照顾,父母在家洗洗涮涮,帮着做饭,接送孙子,几年过后,父母适应了城里生活。

我跟弟弟商量,我们已在省城定居,并且发展良好,老家的房子以后不会再回去,干脆卖了,免得父母总是念叨。

卖了房子之后,父母和爷爷就安安心心的在省城住下,与我们在一起,至于以后的事,我们会打理好。

我们征求了父母的意见,刚开始他们不同意,后来慢慢态度松动,说我们兄弟两个在哪里,他们的家就在哪里,让我们自己做主。

于是今年过完春节,我放出了要卖老房子的风声,村里边有两家感兴趣,因为我家的房子新,二层小楼当时花了14万,还装了三个空调,在村子里是很洋气的。

有意向的这两家人一直与我保持着电话和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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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端午放三天假,我和弟弟驱车500多公里回到老家,与有意向买房的两家人面谈,最终以九万块钱的价格成交,卖给了其中的一户人。

我们只带走了家里小时候照的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照片,一把爷爷在老家用的拐杖,父亲和母亲当年结婚时买的一把青花瓷茶壶。

这次时间太短,还有一些手续未办完,但卖房子算是尘埃落定,大约半个月后,我会陪父母再回去一趟,父母说要回去跟住了几十年的地方做最后的告别。

我这次卖掉老家的房子,我的个别朋友持反对意见,认为故乡是根,我卖了房子就断了念想和后路。

实际这个问题我也纠结了很久,

老家的房子留着吧,

我们兄弟以后不会回去住,我们的后代更不会回去,

已经渐行渐远了,那里只是承载了我们人生中的一段成长经历而已。

其实无论在哪里,

全家人在一起,有家人

的地方就是家,

而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剩下的只是回忆了。

人生本身就是一路向前,没有必要瞻前顾后,老家的房子卖了就卖了吧,不存在后悔一说。

千尘写在最后

听到朋友卖了老宅这事,我表示惊讶,如果我在乡下有那样的一套房子,无论有多远,我应该会保留。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考虑,再过10年或者20年,或许丁先生的做法并无不妥,朋友们,如果你在外定居,会选择卖掉家乡的老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