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与企业固定职工参保者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是一模一样的。

所以合同工参保者在异地办理退休时,只要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符合认定标准,且参保者可以提供认定资料,该合同工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完全可以认定,且可以参加参保者的退休养老金待遇的计算。

但参保者在异地办理退休,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办理程序会有一点点的麻烦。

参保者必须完全按照参保者办理退休地社保局,对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要求进行办理。

所以参保者必须先咨询办理退休地社保局,对自己办理退休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然后参保者就可以按照办理退休地社保局的要求,向办理退休地社保局提供资料,参保者办理退休地社保局要求参保者提供什么资料!参保者就必须提供什么资料。

这里可以肯定的是,参保者是必须向异地社保局提供参保者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登记表和招工调配令资料的。

如果参保者档案里没有参保者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登记表或招工调配令,参保者可以去自己单位所在地的市或区档案馆进行查询。

除上述认定程序和认定资料以外,还有一份最重要的资料,是参保者必须提供的,如果参保者不能提供,该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就真的不能认定了。

这份最重要的资料是,参保者所在地社保局认定参保者视同缴费年限的文件复印件。

这份文件复印件,是决定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能否认定的重要资料。

如果该参保者不能提供本人所在地社保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文件复印件,该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就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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