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先任

责编|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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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以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平台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护航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公平竞争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要素和强大动力。反不正当竞争在维护公平竞争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关系市场经济的基础水平和质量。一方面,随着我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创新迭代,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互联网技术花样翻新,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隐蔽性更强,妨碍经济运行效率提升,制约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竞争,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对此,亟待强化公平竞争治理,不断完善高效完备、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全球竞争格局加速调整,新一代经贸规则正在形成,制度竞争成为国际竞争重要内容。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数字经济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反不正当竞争已经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要关注点。对此,亟待加强前瞻性动态研究,促进我国竞争政策与国际规则接轨,改善贸易投资环境,持续深化竞争领域制度性开放。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暂行规定》,旨在通过健全和明确网络竞争行为“红绿灯”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明晰指引、划清底线,让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有规可依,保障市场竞争机制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有序运行,引导数字技术更好赋能,引领我国竞争力不断提升。

具体而言,《暂行规定》在着力规范竞争方面,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进行规制。在强化平台责任方面,规定督促平台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可以预见的是,《暂行规定》的实施必将对遏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起到积极作用。要让《暂行规定》落到实处,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各类主体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及时调整经营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