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

Y某因涉嫌诈骗他人6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至检察院。

二、【辩护过程】

案件在检察院阶段经过一次退侦、一次改变管辖,并召开听证会,最终检察机关认为无犯罪事实,对Y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三、【辩护思路】

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向Y某核实案件证据及事实情况,辩护人具体辩护思路如下:

Y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1、Y某客观上没有实施编造虚假事由等诈骗行为;

(1)本案涉及的工程项目均是真实客观存在的项目。

(2)Y某平时确实有在为项目落实与L某等人沟通。

(3)Y某向A某收取资金的事由并非虚构,且资金最终流向L某等人。

2、Y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

四、【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办案心得】

实施诈骗犯罪,行为人受到的刑事处罚与自己的诈骗数额关系密切,情节最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涉嫌诈骗罪,家属就应该在第一时间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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