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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榆林日报刊发绥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海军题为《党纪学习教育要下足“三个功夫”》的文章。

全文如下:

抗日战争时期,神府地区是陕甘宁边区的前哨,成为华北敌后与延安党中央保持联系的通道和纽带,边区形成了“坚持党的领导、从实际出发、群众路线、依法审判、保障人权”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已作为当代中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文化被继承与延续。人民司法中的“依靠群众、多元调解、实质解纷”理念,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诉源治理工作一脉相承,做深做实诉源治理的“后半篇文章”,就要继承和弘扬红色司法优良传统。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足功夫,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把我们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党纪学习教育要在深学上下足功夫。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只有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融会贯通、铭记于心,才能心中有戒尺、行动有准绳,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党纪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严格党纪的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真正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使遵规守纪成为自觉行动。

党纪学习教育要在细悟上下足功夫。“学”是“悟”的基础,“悟”是“学”的升华。论语有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是孔子所提倡的一种“学”和“思”的方法,指的是一味“学”而不“思”就会陷入迷茫,单纯“思”而不“学”终将一无所得。告诫我们在“深学”的同时还应该在“细悟”上下功夫。党员干部要主动参加警示教育,对照案例剖析学习,主动分析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的主客观因素,领悟《条例》的主旨要义和重要意义。要主动查摆问题,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将自身工作、职责摆进去,认真查摆不足,整改问题,在检视整改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党纪学习教育要在笃行上下足功夫。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落脚点在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将党规党纪铭记于心、镌刻于行,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要切实防止学习和实践“两张皮”,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边学边悟、边改边做,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通过党纪学习促进作风改进。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学习上下功夫、在工作中见成效。

心中有规矩,行为定方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全域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