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通告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惩治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信息网络、自然资源、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利益勾结、执法违法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强装强卸、阻工滋事及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相勾连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校园贷”“套路贷”、暴力讨债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的黑恶势力。

(十一)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信息网络、自然资源、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内实施黑恶犯罪。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举报须知

(一)对以上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信息要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黑涉恶行为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经查证属实且被依法打击,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一)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渠道

1.举报电话:

0537-6537053(太白湖新区扫黑办)

0537-2568763(北湖公安分局)

2.来信请寄:

济宁太白湖新区扫黑办

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扫黑办

3.举报邮箱:

tbhshcebgs@ji.shandong.cn

(二)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渠道

1.来信请寄:

济宁太白湖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扫黑除恶专项办

2.举报电话:

0537-3297010

(三)“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网上搜索“12337”、登录网址“www.12337.gov.cn”进入平台页面,即可登录平台举报线索。

特此通告。

太白湖新区扫黑办

2024年6月12日

来源:太白湖新区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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