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崂山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崂山区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共有资金的“清、收、管、用、审”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共有资金管理使用上“不透明、监管难”的痛点堵点,为街道办事处加强住宅小区共有资金管理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

一是围绕共有资金管理收益,规定由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鼓励全体业主充分利用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得收益。业主委员会应对小区内共有资金收益来源进行全面排查清点、充分利用。

二是围绕共有资金管理支出,做到“三议一审两公开”,规定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议,经业主委员会商议确定共有资金使用方案,报所在社区审核,提交全体或相关业主决议通过,向全体业主公示,使用要接受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围绕共有资金审计监督,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在任期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共有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审计,审计结果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并报所在社区备案。

来源:崂山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