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缓解我县旱情,增加土壤墒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助力水库增蓄,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特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6月16日08时至2024年6月16日20时。
二、作业区域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为高炮。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镇平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联系电话:
13462664200,0377-65901615
特此公告
镇平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
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24年6月15日
来源:镇平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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