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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宁县检察院召开“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单位代表、社区代表、融媒体中心记者应邀参加,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邱灿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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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继红通报了2022年以来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工作情况并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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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做法

01

多措并举,提升办案效率

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同分析研判“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形成打击合力。同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进一步精简法律文书和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

02

严格规范、提升办案效果

积极落实“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相关规定,对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建议,确保依法准确规范运用不起诉权。同时,积极落实行刑反向衔接,避免“不刑不罚”现象发生。

03

以案释法,提升警示作用

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使犯罪嫌疑人准确认识醉驾的危害性,降低再犯风险。同时通过送法进社区、下乡镇、与法院联合开展庭审观摩、线上推送典型案例等宣传形式,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让“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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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泰宁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升“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有效遏制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供 稿:泰宁县检察院

编 辑:林 琼

初 审:肖耀晟

审 核:龚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