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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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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公告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本学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按照要求,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结合交通状况、撤乡并镇、政府驻地迁移等因素,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入学。按照《雅安市优化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在符合入学政策基础上,在小学阶段实施“长幼随学”制度,帮助家长解决多校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

(三)坚持统一招生。按照省市招生工作要求,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坚持公正公开。县教育局通过新闻媒体、“宝兴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报名登记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具体事宜。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工作安排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及时向社会公开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正公开。

(五)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雅安市教育局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雅市教办[2019] 108号)和《雅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同时,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单列招生批次,做到“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员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3.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省、市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县教育局将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做好服务工作。

二、招生计划

学 校

学段

班级数

学位数

宝兴县实验小学

小学

4

180

宝兴县灵关中心校

小学

7

315

宝兴县五龙中心校

小学

1

30

宝兴县陇东镇中心校

小学

1

20

宝兴县硗碛藏族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

1

30

宝兴县中学(七一初级中学)

初中

4

180

宝兴县灵关中学

初中

6

270

宝兴县硗碛藏族九年一贯制学校

初中

1

30

三、招生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6月17日至6月23日

今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将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入学一件事”和“川教通公众号”实现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不再组织线下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指引。

2.审核时间:6月18日至6月26日

县教育局组织工作组对家长上传的户籍信息等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符合条件则在网上予以审核通过。家长可通过“川教通”查看审核结果,知晓学生报名是否通过审核。

3.录取时间:6月27日至7月6日

已录取的学生,家长通过“川教通”,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登录并扫描学校生成的二维码确认报到(二维码将在各学校校门和宝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逾期未进行报到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生对象条件及报名上传所需材料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幼升小):招收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小升初):招收招生范围内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就近入学”应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宝兴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上传所需材料。2024年我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分户籍、优待、随迁三个类别,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类:户籍学生或购房、拆迁安置人员子女。

1.户籍学生: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范围内;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除提供儿童所在的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外,还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首页。

2.购房、拆迁安置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在招生范围内购置房产或拆迁安置至招生范围内。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等。

第二类:优待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省市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等群体的适龄子女,于2024年6月23日前凭相关证明及报名入学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申请备案。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就读意愿安置就读。优待对象确定和入学申请按国家政策执行,由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提出申请,县卫健局、组织部、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审核或市教育局审核提供,县教育局审定,学校具体落实。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适龄儿童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优待审批表。

第三类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父母到户籍地外工作(务工、经商),随父母到工作(务工、经商)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设立办事机构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设立办事机构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工作单位证明或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法定监护人)务工合同或居住证。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或居住证。

五、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指引

登录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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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www.sczwfw.gov.cn”四川政务服务网,找到一件事服务,点击“学习一件事”,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小学入学一件事”或“初中入学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选择“雅安市”及办理的县区,以雨城区初中入学一件事为例,点“确定”后,家长注册账号登录,跳转至“川教通”。

登录方式二:

1.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对应入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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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入真实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注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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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输入身份信息绑定账号(无中国居民身份证,请到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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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报名区域,完善学生个人信息,填写真实的学生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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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前往进入”按钮,选择招生入口,并查看报名区县招生工作(以小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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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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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选择报名区域,选择学校(以小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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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成选择,提交申请,完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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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名进度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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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扫码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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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各位家长对招生政策和网报操作办法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学校或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教育股:0835-6822991

王老师13086300117

宝兴县实验小学:杨老师18980179617

廖老师18283520312

宝兴县灵关中心校:张老师18981643251

陈老师18981643223

宝兴县七一初级中学:高校长13882437958

杨老师18981643168

宝兴县灵关中学:李老师13795856256

杨老师13350428925

宝兴县硗碛藏族九年一贯制学校:王老师15181214447

宝兴县五龙中心校:周老师18981643779

宝兴县陇东镇中心校:孙老师18783516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