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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买入金科住房至今,房屋产权证一直未办理,接房时要求缴纳代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当时向开发商(金科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160元房产证办理费用(有相关凭证)。现已过去三年,此事一直未处理。2024年6月告知业主,因开发商账户资金冻结,之前缴纳的相关费用支配困难,不能办理房产证。如现要办理房产证又需重新缴纳相关费用,请问此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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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06-07 10:07:52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回复单位: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6-11 11:36:57

尊敬的女士: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 “仪陇金科集美天悦办理房产证异常”的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开发单位代收了部分房屋不动产登记费,现因公司账户冻结不能支取,建议业主先到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待公司账户解冻后再办理退费。

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

来源:问政四川

崛起南充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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