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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先写主观证据再写客观证据是不是不符合文书规范?”“这个案件的释法说理是不是有点过于简单?”近日,河北省威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脉”案件质量,参加该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人民监督员不时就评查案件提出监督意见。

在评查工作中,受邀的人民监督员结合《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采用“线上+线下”阅卷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法律文书格式、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释法说理、法律适用、文字表述、文书效果等内容,对案件进行系统评查。并针对卷宗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该院进行意见反馈。

“希望检察院能够对文书制作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进行类案监管和整改,不断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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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人民监督员的意见,该院案管部门迅速行动,随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抽查今年以来办理的90余件案件,发现问题案件5件,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发出了类案监管通知,督促承办人进行整改。

同时,为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该院还组织开展了优秀法律文书学习交流会,向办案人员通报案件评查结果,围绕如何避免相似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共同提升文书规范化水平。

“只有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才能更好推动司法工作规范化。”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全方位”监督工作,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邀请更多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监督活动,推动自身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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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威县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