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广时评·法治网事①】以法护网 护的是亿万网民的合法权益

编者按:今年,我国迎来全功能接入互联网30周年。回首中国互联网走过的30年,既是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的30年,也是网络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30年。今年6月,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发布《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白皮书。结合白皮书内容,央广网策划推出系列评论文章《央广时评·法治网事》,与您共同梳理总结30年来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成果和经验。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较2022年12月新增网民248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可见,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已深深嵌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然而,在为人们带来便利和机遇的同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一些新形势、新问题,网络犯罪手段日益翻新,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不仅破坏网络空间生态,还给网民的财产安全、名誉权等带来极大威胁。

究其原因,一方面,网络空间的隐匿性淡化了信息发布者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力,造成短视频造假套路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个别平台企业、社交媒体因流量变现需求,导致内容审核机制不严,纵容了部分用户发布低俗、无价值甚至有害的信息。譬如,多名百万级网红此前在平台上公然炫富,宣扬拜金主义的错误价值观,对整个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再有,以“凉山孟阳”为代表的“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打着助农旗号,故意消费广大网友的同情心,在直播带货过程中虚假宣传,涉案数额巨大,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诸多网络环境乱象唯有通过法律的有力制裁和坚决威慑,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当前,我国已制定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网络信息内容传播规范和相关主体的责任,为治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信息提供了法律依据。去年年底,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电信网络诈骗这一严重的社会公害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同时,我们也关注到随意打赏、诱导消费、内容涉黄等问题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为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我国出台了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特点,就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作出明确规定。

治理网络空间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单打独斗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的震慑力,更需要来自社会方方面面,包括政府部门、平台企业、媒体机构、社会公众在内的各方主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推进互联网行业领域深度整治,我们就必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失责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惩戒;要建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通过加强执法协作、黑灰产整治、企业自查整改等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总而言之,我们要以法护网、建章立制、明确规则,形成多主体全链条的保护合力,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李勤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