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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侵删)

当感情不复存在,

离婚已成定局,

与其争得面红耳赤,

不如各退一步,

好聚好散。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程某(男,66岁)与汪某(女,67岁)经人介绍认识,于2016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2024年5月,程某以与汪某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要求与汪某离婚。

程某、汪某所在辖区法庭即东山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案矛盾纠纷不大,具有很好的调解基础,遂将案件转至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考虑双方当事人均已至花甲之年,现起诉离婚实属少见,通过电话沟通才得知汪某自2018年起因危房改造、身体残疾等原因住进了敬老院,行动非常不便,遂决定上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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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中心工作人员向敬老院院长、程某了解情况)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程某、汪某已分居多年,汪某同意离婚,但担忧因自己的身体状况,后续生活难以保障。调解员十分理解汪某的现实困难,遂邀请敬老院院长向其解读敬老院入住政策,院长表示汪某的情况是符合在敬老院长期居住条件的,并承诺一如既往的保障其后续生活,汪某表示同意,遂与程某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最终圆满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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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调解协议内容向双方当事人宣读,进行确认)

家事无小事,家事大如天。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更涉及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华容法院诉前调解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方式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实现法理、情理、事理的有机融合,推动寻求家事纠纷化解最大公约数,画好社会和谐最大同心圆。

作者 | 龙 菲

一审 | 刘 为

二审 | 邓 琴

三审 | 徐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