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的一个清晨,31岁的方晓红被狱警从监室带出,走向执行车,离去了。
这天是她被执行死刑的日期,再过几分钟,她将成为福建省第一个被执行注射死刑的罪犯。
方晓红身材瘦小,脸色苍白,但眼神平静,顺从的跟随着工作人员。
一般的犯人到这一步,不是手脚发软就是痛哭流涕,但方晓红却很是淡定,甚至还对着狱警深深鞠了一躬,上车离开了。
这个举动让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在场的每个人都知道,这将是她人生的最后一程,但方晓红那副平静的样子,很难让人想象她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
在狱警的带领下,方晓红缓缓走向行刑床,顺从地躺下,任由狱警为她固定四肢,皮带一圈圈缠绕在她的手腕、脚踝和胸前,直到她完全无法动弹。
医务人员走上前来,熟练地将针头刺入,在得到指令后,他开始缓缓推动注射器的活塞。
随着他的动作,致命的毒药进入方晓红的血管,方晓红很快开始打冷战。
生命正在一点点从她的身体里流逝,而她却无力挽回。
药效作用强烈,方晓红感到浑身都像被烧灼一样痛苦,她的呼吸开始急促,尝试想吸入更多的空气,但每一次呼吸都痛同刀割。
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脸上由白转红再转白,嘴唇开始发紫,瞳孔开始放大——
在一阵短暂的抽搐后,方晓红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不知道她有没有回想起自己犯过的那些无法被原谅的错误?又有没有回想起自己曾经的青春与梦想呢?
方晓红是贵州乡村出身,家里没钱,过得很苦。
但她的长相十分出众,尤其眼睛大而明亮,很有光彩,从小学到初中,总有男生追她,她自己也颇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快感。
初中毕业后,方晓红家里没钱再供她念书,她只能出去打工赚钱。
没文化,年纪又小,方晓红只能依托着自己美貌,找了一份歌舞厅服务员的工作。
靓丽的外表让她成为了舞厅里的明星,姣好的容貌和甜美的歌声里,许多男人为她前赴后继的花钱,有的甚至一掷千金。
其中有一个姓周的男子,对她格外上心,经常出手送一些贵重礼物,很快就俘获了方晓红的芳心。
但这段畸形的爱情很快破碎:方晓红出于“职业原因”,经常和其他男性有亲密举止,周某内心很不满,在一次目睹方晓红与其他男人有说有笑时,对对方大打出手。
对方被打成重伤,周某自己也因此被判了无期徒刑。
出事后,方晓红也被赶出了舞厅,只能辗转寻找新工作。
她没有什么大本事,又贪恋之前花天酒地的日子,很快又找到一家夜总会开始做老本行,靠卖唱跳舞吸引男人生活。
但是,这种看似光鲜的生活,却是暗藏危机。
1995年初,24岁的方晓红来到了浙江慈溪。
年轻美貌会唱歌,她很快成为了夜总会的红牌,吸引了不少金主的目光,还有两位老板先后看中了她,她索性过上了被包养的生活。
她成了所谓的“金丝雀”,每天不用上班工作,就是哄老板开心就好,手里还积攒了不少私房钱。
本想着过这种日子也不错,但两个男人过了新鲜劲,很快对她腻烦不已,毫不留情地抛弃了她。
由奢入俭难,方晓红被“甩”之后就浑浑噩噩的,整日也不知道该干什么好。
1996年底,方晓红每天恹恹的不愿工作,就在这时候,一对来自四川的夫妻向方晓红介绍了一种“新型娱乐方式”,据说不仅赚钱,还相当“刺激”。
方晓红毕竟见识少,年纪也轻,起初并不知道那所谓的娱乐方式就是毒品。
当她意识到时,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吸毒让她的生活彻底失控,她起初也想着戒毒、想着控制,还曾两次结婚,希望通过组建家庭来重新开始。
但毒品如同魔鬼,一旦沾染就难以摆脱,吞噬着她的青春、财富和理智。
为了满足毒瘾,她将所有积蓄都挥霍一空,连两段婚姻也先后以失败告终:
方晓红的第一任丈夫姓叶,是个如假包换的赌徒,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对方晓红破口大骂;
两口人一个嗜赌,一个吸毒,家里整天乌烟瘴气,邻居们都对这家人退避三舍。
第二任丈夫姓王,不仅是个有前科的小混混,方晓红嫁给他之后生下一个女儿,以为这次能好好过日子,没想到这个混混婚后还闹出轨,私生活乱的一塌糊涂。
被发现婚内出轨之后,王某毫无悔改之意,反而选择抛弃了方晓红和年幼的女儿,主动提出要离婚。
失去了家庭又失去了经济来源,她自己带着女儿,活得很是艰难。
方晓红从没觉得自己如此绝望,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到今天这一步呢?
曾经她也是被无数异性追捧、在舞台上高歌曼舞的耀眼星辰;
一朝黄粱梦醒,只剩下满屋子的荒凉景象,曾经美丽的容貌被毒品侵蚀成了满脸沧桑,胳膊上满是注射器留下的针孔。
不可谓不是“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的现实写照了。
离婚之后,方晓红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经济来源,身心俱疲的她每每只能靠着毒品来麻痹自己。
方晓红时而被毒瘾折磨到噬魂销骨,时而清醒着想要给女儿一个好的生活,两种念头同时在脑子里打架。
她为自己踏上犯罪道路而感到羞耻和恐惧,另一方面,她又幻想着能靠这笔“生意”改变自己和女儿的命运。
最终在欲望的驱使下,方晓红铤而走险,开始贩卖毒品,妄图通过贩毒来赚取巨额利润。
方晓红从广州购进900克海洛因,而就在她准备高价转手售卖时,却被警方逮了个正着。
贩毒是国之逆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例如涉及大量毒品或以暴力抗拒检查等,犯罪分子可以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02年11月18日,方晓红被正式抓捕。
当手铐咔嗒一声扣上时,她就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走到了尽头。
在随后的审判中,由于贩毒数量巨大,方晓红被判处死刑。
当法官宣读判决时,方晓红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仿佛早已预料到这个结果。
2004年6月25日是方晓红生命中最后一天,早上八点,狱警为方晓红打开了手铐和脚镣;8点20分,方晓红被带出了牢房。
临登上执行车的前一刻,她突然停下脚步,转身对着看管她的狱警深深鞠躬,表达了她最后的一点情义。
然后这个在世间再没有任何留恋的人,就这样面无表情登上车,前往自己人生的最后一站了。
方晓红成为了福建省首例采用注射死刑的案例,
回顾方晓红的一生,她所犯下的错皆因她自己而起。
从歌舞厅女孩到毒贩,再到生命的终点,方晓红的人生如同一部悲剧,如果能回到最初的起点,把她所获取的牌重洗一次,此刻会不会又是另外一番结局呢?
每个人的生命,都弥足珍贵,都值得被好好对待,方晓红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个体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警示。
它提醒我们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也让我们思考,如果人生真的在某天出现了迷失,应该如何找到最初的方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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