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让人感到无比炸裂的强奸案件,一名33岁的继父,竟然强奸了自己16岁的继女,引发网友强烈愤慨,同时也有不少人好奇,继女都已经16岁了,那么她的妈妈又有几岁。
事件经过
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娶了人家的母亲为妻,就要把其子女视如己出,肩负起父亲的责任,可是这位90后的继父,居然把毒爪,伸向了自己的继女,而且对方才16岁。
他在跟继女独处期间,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投案!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出生于1991年,老家是重庆的,被害人出生于2007年,何某某跟女孩的母亲,恋爱之后,长期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女孩子也是跟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不过后来因为女儿比较叛逆,难以管束,继父就提出了一个建议,把她带到武汉,给她找点事做,免得整天游手好闲的,然后由自己来管理,女孩的母亲则居住在重庆。
在2023年,他们在武汉租了一个简陋的出租屋,女孩睡在客厅,也许是因为母亲不在身边,导致何某某变得肆无忌惮。
在去年10月24日0点,何某某下了班回到家之后,在家吃饭的时候喝了酒,继女在床上玩手机,何某某吃过晚饭之后,不想让继女总是玩手机,于是就前去制止,结果在制止的过程中,因为两人产生了肢体接触,于是何某某有了性冲动!
到了凌晨1点左右的时候,眼看四下无人,房子里面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何某某偷偷来到了继女的身边,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当时受害的女孩只有16岁,过了一天之后,何某某主动投案自首!
判决
何某某不顾继女的反对,强行侵犯了她,这种行为,已经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从法律上讲构成强奸,不过他是属于主动投案,那么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之后认定,何某某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强行跟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侵犯未成年女性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已经构成强奸罪。
作为女孩的继父,而且还是他主动提出,要把继女带到武汉工作,所以他有责任进行保护和照看,可万万没想到,他反而成为了施暴者,他们之间本有着特殊的关系,却还要实施犯罪,而且被害人还是未成年少女,所以应该从重处罚。
虽然他主动投案,但是在面对警方审讯的时候,却在刻意隐瞒,并没有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所以最终被认定不符合自首条件。
因为犯强奸罪,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网友觉得判决太轻
看到了何某某的判决,很多网友表示,犯罪成本太低了,判的太轻了,因为他侵犯的是未成年女孩,而且还有着继父的身份,严重的违背了道德伦理,应该判处10年以上。
也有人认为,这是酒惹的祸,毕竟老话常说“酒后容易乱性”,所以千万不要过度饮酒,尤其是跟女孩独处一室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还有网友说,毁了别人的一辈子,怎么就只判三年?
总之我看了一下评论区,很多人都表示判的太轻,毕竟这名男子的行为很恶劣,作为女孩子的继父,本应起到监督、照看、保护的作用,他反而对其施暴,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恶劣,太恶心了,就算不是亲生的,也是自己的半个女儿,怎么能这样做呢?就不怕传得出去,遭人唾弃吗?
针对于网友提出的质疑,我查了一下资料,强奸16岁的未成年少女,通常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比较恶劣的,受到的惩罚会更重。
如果何某某属于一般的情形,没有多次侵犯,或者其他更恶劣的行为,那么他被判处三年两个月,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作出的判决,因为从刑法的规定来看,一般的情形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何某某的量刑在3年以上,所以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总之做人一定要奉公守法,千万不要侵犯女性的合法权益,这种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也使自己的名声遭到巨大的损害,同时也会给被害人,造成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同时也伤害了她的母亲,毕竟你们是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的,当她得知自己的对象,居然向女儿下毒手,那种锥心刺骨之痛,又有谁能够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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