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农村的普通“小人物”,到建国以来最大的走私犯,赖昌星是如何完成自己人生的“蜕变”的呢?
赖昌星的出身很普通,但也不是那么普通。他1958年出生于福建晋江烧厝村,他的父亲是当地食堂的负责人,还当过大队的党支支部书记。小时候的赖昌星小学都没毕业,就出来干活了,他当过农民卖过菜,也给部队挖过防空洞。一个收益低,一个是苦力活,赖昌星在社会上打拼了一段时间后觉得这两个工作都不行,就回到了老家。
当时赖昌星老家的大队里有一个农机厂,农机厂生产完东西后卖不出去,就鼓励当地人帮他们跑业务,以提成的方式奖励给业务员。头脑活泛的赖昌星在这个工作上表现得很好,赚了一些钱,这也为他后来从商打下了基础,开启了他的经商之门。
改革开放后,对农机行业有所了解的赖昌星就和几个兄弟凑钱,弄了一个小工厂,主营汽车配件的生产和维修。做了一段时间之后,赖昌星发现市场对机械的需求很大,尤其是纺织机械,于是他果断出手,开办了一个专门生产纺织设备零部件的工厂。这次投资令赖昌星赚到了人生的第一笔大钱。
1985年,赖昌星弄来图纸,请来老师傅,让自己的工厂完成了从纺织机零配件生产到纺织机整机生产的升级。据赖昌星说,当时他生产一台机器的成本是两万五千元,而每台机器的售价是七万五千元,每台就能获得五万元的暴利,当时他生产了几百台,生意很好,供不应求。
既然能生产纺织机,为什么不一步到位生产服装呢?于是赖昌星又投资办了服装厂。之后,他又开办了雨伞厂和印刷厂。
但是,真正让赖昌星赚到大钱的,并不是以上的这些工厂,而是另外一门生意——走私。
赖昌星是福建人,和台湾只有一水之隔。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福建成了台湾进入大陆的第一个窗口,赖昌星和台湾的渔民获得联系,以黄金白银从渔民那里购买电视、手表、计算器、录音机等紧俏商品,然后分销各省。靠着走私,赖昌星赚了个盆满钵满,在那个“万元户”就很了不得的年代就拥有了几千万的身价。
1991年2月,赖昌星把自己的户口从福建迁到陕西,并改名蔡昌星,获得了陕西的外出名额,随后来到香港(当时香港还没有回归)。到香港后,赖昌星购买了比华利山庄,创办了“美好有限公司”,并进军房地产行业。当时由于亚洲经历了一场小的金融风暴,香港房市低迷,赖昌星大量购入地产,一年后,他手里的房子直接价值翻倍,仅这一笔买卖,他就赚到了一两个亿。这笔钱成了后来创办远华公司的基础。
在远华案爆发前,赖昌星的社会形象还是不错的,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他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他还拿出大量的钱做慈善,98年抗洪期间,赖昌星出动几十辆满载物资的卡车前往灾区参加赈灾。他还给老家村子里的老人发钱,超过60岁的老人每个月能领500块补贴,出钱给村子修路、办学校,其中有一所幼儿园叫“昌星幼儿园”,还有一所“远华中学”。烧厝村的老人对这个“阿肥星”印象深刻,说出事前,大家都觉得“阿肥星”是个“好人”,远华案暴露后,大家才知道他的这些钱来路不正。
作为建国后最大的走私犯,赖昌星需要用这些好的名声和荣誉为自己打掩护,这不仅能提升他的个人形象和信誉,也能提升他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相比于赖昌星走私的违法所得,他做慈善的这些钱实在只是九牛一毛,他给国家经济带来的损失,也远不是这些收买人心的钱所能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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