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11月11日—17日),3名老虎受处理:

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出庭受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一审被判死缓。

唐仁健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15日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仁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不力;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在脱贫攻坚中搞盲目决策,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道德败坏;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仁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唐仁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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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健被“双开”(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唐仁健,男,汉族,1962年8月生,重庆市人,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唐仁健是第二十届中央委员。

唐仁健早年曾任农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组组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14年4月,他前往广西任职,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后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2016年6月,他转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正部长级)兼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唐仁健再次前往地方工作,任甘肃省委副书记,后任省长,2020年12月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

今年5月18日,唐仁健被查。

张红力出庭受审,被指敛财1.77亿余元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1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红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红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红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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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力被指敛财1.77亿余元(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张红力出生于1965年,黑龙江哈尔滨人。2010年4月,张红力出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2015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执行董事。2018年,张红力辞去工行副行长职务,转到一家私募基金任职。

2023年11月,张红力在辞去公职5年后官宣被查,2024年5月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张红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

违背组织原则,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使用公车、报销个人费用,离职后违规任职;

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继兴一审被判死缓

11月12日,最高法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陈继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继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纠纷处置、土地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3年至2020年,陈继兴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8亿余元。2019年至2022年,陈继兴退休后,利用原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2018年至2022年,陈继兴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万余元。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继兴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陈继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陈继兴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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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兴一审被判死缓(资料图)

陈继兴1954年8月出生,已年满70周岁。他1977年进入广东省财政厅工作,6年里从科员成为副处长,1992年升任副厅长,并曾在任副厅长期间挂职河源市副市长。1998年,陈继兴升任省财政厅厅长,4年后转任江门市委书记。

从2002年至2011年,陈继兴在江门担任了整整9年的市委书记。在他离任几年后,江门发生了受外界关注的“腐败窝案”。多名曾任职于江门的干部密集落马,包括江门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毛荣楷,江门原市长邓伟根,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江门市原副市长梁许赞,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聂党权,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志平,江门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林春生,江门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李惠文,江门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向斌等。

其中,梁许赞、王积俊、邹家军、聂党权、魏志平、李惠文、向斌都在江门任职多年,在陈继兴担任江门“一把手”期间一直是其下属。2018年落马的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早年也曾是陈继兴的下属,他曾长期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最终因受贿1.4亿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1月,陈继兴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部级,2018年卸任。去年7月,退休5年多的陈继兴被查。

今年1月6日,陈继兴被开除党籍。中纪委通报指,陈继兴存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

8月29日,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开庭,陈继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