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博主视频爆料称,网友:邀约酒吧外场妹一起喝酒,给了1800的小费!因为有摸胸亲吻的行为,外场妹报警说男子猥亵要求赔偿…
- 这究竟是咋回事?
11月18日(发布日期),长沙。一名男子到长沙某酒吧消费,点了一名妹妹陪酒,与其把酒言欢。该男子很干脆地支付了1800元小费,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但随后发生了冲突,陪酒妹妹反手报警,称自己遭到男子猥亵。
双方来到派出所,男子疑似喝多了,只能由男子妹妹跟对方交涉。男子妹妹说话挺有逻辑的,她直接跟民警举例,按照行情,长沙这边酒吧请女孩子喝酒,纯绿色没有其他的话,大概是1000元到1500元的行情。也就是说,男子给到了1800消费,已经是很阔绰了,嫌人家出手低这个说法明显不成立。
说到这里,民警也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种事的调解很简单,直接谈好赔偿价格也就完事了。
没想到,就算在民警询问的情况下,陪酒妹妹还是说拿不准赔偿金额。陪酒妹妹支支吾吾,辩解说怕说了具体数目,当事人不愿意,所以一直不肯说具体赔偿金额。
之后,陪酒妹妹要求赔偿1800元。原因很简单,酒吧六楼的酒水推销员收2500元小费呢!
是小费还是自愿赠与?这时,男子已经清醒过来,酒吧妹妹和该男子对质,她称男子在酒吧有猥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亲她。
男子一开始不承认,不过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我发个小费可以亲吗?
酒吧妹妹的反驳:哪里有什么小费啊!这是你自愿转给我的,属于自愿赠与!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一个人干掉了一个行业,妹子为树新风做出了贡献。赞一个。
有网友评论,男的拘5天,女的有偿陪侍,没收1800违法所得。
有网友建议,乱七八糟的不正当的消费还是别去沾,搞得自己身败名裂。
有网友分析,有偿陪侍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这姐妹挺聪明告的他是猥亵,摘开自己和场所,单论发生的事情,这哥们想想吧,要不花钱,要不进去。
这起事件的发生,确实让人震惊。这些所谓的酒吧,居然是如此藏污纳垢,龌龊不堪。这个女子以自己的“清白”,揭露一个行业的潜规则。原来,陪喝酒居然可以拿到上千元小费。
如此高的回报,这不是让一些女孩误入歧途吗?居然还说是纯绿色?言下之意,是不是还有不绿色的吗?那就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了。
总之,建议当地警方要查,深挖这背后的真相。涉事酒吧,到底有哪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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