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江苏人韩某在一家房产中介做前台,空闲时偶尔会带客户看看房子。
有一天,合作房地产开发商给了韩某所在公司几张抽奖券,邀请房产中介公司来参加年会。
万万没想到,年会上,幸运的韩某居然中了大奖,奔驰轿车一辆。但也让她更加没有料到的是,从此以后,自己官司缠身。不但给她老公带来了血光之灾,还吃上了牢饭。
得知自己中了奔驰轿车,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韩某是欣喜若狂。在激动中,一夜无眠,好不容易等到天亮,兴冲冲赶往4S店提车。
可当她赶到4S店时,奇怪的发现中介公司老板段某,已经早早等候在那里了。见到韩某后,段老板开门见山地说车要归公司所有,因为韩某只是代表公司去抽了一个奖,奖品应该归公司。
此话一出,让活动举办方房地产公司骑虎难下。为了不得罪合作公司的老板段某,举办方只好决定先暂扣车辆,等事情争议有结果再发放奔驰车。
韩某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奔驰车少说也值个几十万吧。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韩某丈夫眼见到嘴巴的鸭子就要飞走了,自然一万个不答应。他决定向段某讨个说法。
双方见面后,很快从言语的互相辱骂,迅速升级为拳脚相见。韩某丈夫和段某互相扭打在一起,互有损伤。最后段老板体力不支,被韩某丈夫发现破绽,一拳打断了鼻梁骨。
段老板报警后,事情从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韩某丈夫被判了8个月有期徒刑。不仅如此,段老板还向韩某丈夫,索取巨额的医药费等各种赔偿。这这儿,韩某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正当韩某一筹莫展之际,抽奖举办方房地产公司却突然打电话邀请她前去商议奔驰车归属问题。韩某接到电话后,也没时间多想,就带着孩子,来到了售楼处。
但让她吃惊的是,刚到售楼处,段老板就出现了。他要求韩某签订一份承诺书,内容是韩某主动放弃这辆奔驰车的所有权。考虑到孩子的安全,韩某被逼无奈,答应了签字。这样,段老板如愿以偿的开走了奔驰车。
回到家的韩某越想越委屈,奔驰车没有拿到,祸从天降,丈夫还坐了牢。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最终,韩某将几家涉事公司和段老板一起告上了法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体到本案,承诺书是被迫签订的,韩某当时曾经报警,警方笔录可以作证,是可以撤销的。撤销的承诺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韩某没有受公司委托去代表公司抽奖,按照习惯是个人抽奖。
法庭最后宣判,承诺书没有法律约束力,中介公司返还韩某奔驰车一辆或等价值的价款。
段老板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韩某来说,本来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其乐融融。而现在,虽然奔驰车是拿到手了。几个官司下来,自己已经精疲力尽,老公也被关进去了。真是“祸兮福所倚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大家觉得奔驰车是该归段老板公司还是韩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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