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中心经济新闻资深记者周伟因突发疾病,在2024年11月15日逝世,享年60周岁。2024年5月份时,已经60岁面临退休的他依然奋斗在长江防汛第一线,为大家带来最新新闻情况。退休不到6个月便离去,还没有好好享受安逸的晚年生活,令人扼腕叹息。
那么,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这部分余额怎么办?可以继承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一次性支付给退休人员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这笔钱仍旧是个人的,不会因为退休人员去世而灭失。
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含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含过渡性养老金)是由统筹账户支付,将随着退休人员的去世停止发放。
个人账户部分,将在退休人员去世后,根据剩余的计发月数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例如上图中个人账户为58306.8元,计发月数139个月,每月发放419.47元。假如退休人员仅领取6个月,剩余的133个月的余额,也就是419.47*133=55789.96元(未考虑利息),是可以依法领取的。
如果退休人员刚刚退休就不幸去世,那么他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是,单位给交的那些钱会被放到统筹账户里,是不会退回来的。
同时,退休人员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时间等因素确定,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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