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19日消息,日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柳江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柳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冯柳江利用担任原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4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柳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柳江被开除党籍。

据通报,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柳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柳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规领取下属企业奖金;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贪婪无度,靠企吃企,退而不休,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并购重组、企业融资贷款、药品经销代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冯柳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冯柳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企业官网介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投集团”)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230亿元,2024年8月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公司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作用,实施“产业为基础、金融为保障、投资为引领”的产融投协同发展战略,形成了以能源、铝业、医药健康、数字经济、金融投资为主,产业链服务、盐业、现代服务等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