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一个人居然能贪30亿元,这是多少人民的血汗钱,把国家的财富当成自己的金库,终于,涉案30亿元的“巨贪”李建平今日被执行死刑。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多项罪名并罚,判处死刑。但是在一审结束后,李建平进行上诉,因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在2024年8月22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已发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反复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骗取钱财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其中非法占有国有资金就高达14.37亿元,其中还有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元,其中还有4.04亿余元尚未归还;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赵文远(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李建平宣判和执行死刑。临行前,李建平与其近亲亲属进行了会见。
李建平出生于1960年5月,河北霸州人,其工作都没有离开过内蒙古。在1982年8月,22岁的李建平成为了一名内蒙古电子学校的老师。三年后,任职了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之后又历任课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干部、市节水办主任等植物。2000年9月,李建平任职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副局长、2004年6月为该局局长,任职期间还担任春华水务董事长。
李建平随意设置了空壳公司数十家,其中明面上可以查到的总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级、二级、三级的子公司,在李建平的策划和授意下,这些公司相互拦项目、做生意,大量的国有资金在其流动,最后被挪走为己用,达到“钱生钱”的目的。
李建平在2018年9月落马,落马之后,贪污细节逐渐披露,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根据李建平的供述,除去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其余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黄金以及大量的中外名酒。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想要啥咱自己去挣,只有这样,才能活的踏实、睡得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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