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绿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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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情感领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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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各种原创情感故事

  • 江西一男子,和妻子结婚半年后,偶然看了妻子的电脑,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他去找岳父母,要求解除和妻子的婚姻关系,并且返还他28万彩礼钱。
    岳父母不同意,男子就把妻子和岳父母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谭某(化名)在工作上升了职,心情很好。这时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他就去相亲了,相亲结果挺好的。 他和姑娘彼此都觉得对方不错,就开始交往了。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两人结婚了,谭某家给了女方家28万彩礼钱。 可结婚后,两人住在一起了,谭某才发现妻子经常会发呆,有时自言自语的,还总是偷偷在吃东西。他问妻子在吃什么,妻子说是维生素,是补身体的。 结婚半年后,有一天谭某要用电脑,可自己的电话在单位里。妻子的电脑正好打开着,妻子因为有事,暂时走开了。 谭某就去用妻子的电脑,结果发现妻子在浏览中国残联的信息。他很纳闷,妻子看这些干什么? 他就鬼使神差地输入了妻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结果显示妻子是残疾人,患有精神病。 谭某回想以往妻子的表现,他终于明白妻子为什么经常会发呆,还会自言自语了。妻子吃的所谓的维生素,其实肯定是精神病药。 谭某又惊讶又气愤,精神病人明明是不能结婚的,可妻子和岳父母隐瞒了病情。他如果继续跟妻子生活下去,妻子的病情会不会越来越严重? 而且,他是想要孩子的,妻子这么个情况,能生孩子吗?万一生的孩子遗传了她的精神病,那怎么办? 谭某越想越觉得不行,就马上就找岳父母。岳父母见事情穿帮了,就只能如实说了,还说只要按时服药,这病能控制住的。 但谭某不能接受,他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还要岳父母退还他28万彩礼钱。 岳父母不同意,谭某就把岳父母和妻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判谭某和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岳父母家退还谭某23万彩礼钱。因为谭某有病,而且他们共同生活过,所以本上照顾妻子的原则,没有全额退还彩礼钱。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家里那些事儿
  • 婚前没买房,婚后买了180万的房子,3年后儿媳要离婚且分房子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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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萌芽计划·新人创作挑战# 湖南长沙一女子,离婚后,带着女儿嫁给初婚男。婚后生下一个儿子,但她嫌男方各方面条件不好,就带着孩子回娘家了,要跟老公离婚。
    后来,老公家的房子拆迁,分到了100万,老公就转给了她20万。 可她要老公把拆迁款全部给她,老公不同意,她就坚持要离婚。她不要儿子,也不付抚养费,要老公再给她20万。 事情是这样的: 王某(化名)是个老师,跟老公离婚时,女儿判给了她。后来,有人给她介绍了杨某(化名),杨某没有结过婚。 杨某的母亲患有精神病,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所以在找对象时,他和哥哥都找不到对象。 有人给他介绍王某时,正好他们村里传出要拆迁了,他就跟王某承诺,如果王某愿意嫁给他,那拆迁后分到的拆迁款,全部给王某。 王某想到杨某未婚,家里又马上要拆迁了,就答应了。 于是,两人结婚了,王某带着女儿搬到了杨某家居住。 一年后,王某生下了儿子,杨某自然高兴不得已的。 可拆迁的事一直没着落,王某就越来越不满,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了,杨某去找了她很多次,可她始终不愿意去杨某家。 拖了两年后,王某提出要离婚了。她觉得自己有文化,有稳定的工作,当初因为杨某那里传说要拆迁,她才嫁给杨某的。现在拆迁的事一直没声音,估计是黄掉了,所以她要离婚。 杨某很珍惜这段婚姻,他30好几了才娶到老婆的,他就不想离婚了。所以杨某拖着,迟迟不跟王某去办手续。 一转眼,王某和杨某结婚4年了,这时杨某家的房子终于轮到拆迁了,分到了100万拆迁款。杨某为挽回婚姻,马上给王某转账了20万,并且让王某带着孩子回来住吧! 可王某不同意,她说当初说好的,杨某要把拆迁款全部给她,可现在杨某只给了她20万,这不行。 可杨某说,王某一直在闹离婚,他不敢把钱全部给王某了。 王某又提出离婚了,她不要儿子,只要女儿。她说拆迁是按人头分钱的,她女儿也有份,所以杨某还要给她20万。 杨某就去问了拆迁办,拆迁办说,因为王某女儿的户口没迁到杨某家,所以拆迁款是没有王某女儿的份的。 后来,在法院的调解下,杨某看在王某为他生了个儿子的份上,又给了王某10万,两人协议离婚了。因为王某不愿付儿子的抚养费,杨某也不跟她计较了,就不要儿子的抚养费了。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家里那些事儿
  • #萌芽计划·新人创作挑战# 天津一女子,因为老公好赌,多年前她瞒着老公,用假身份证去开了一个账户,然后悄悄存私房钱。
    现在,她的身体一日不如日,她怕万一哪天自己突然走了,那些私房钱就麻烦了。所以她想取出来,然后给儿子。 可她去取钱时,银行查出了她当初用假身份证的事,所以不让取钱了。女子很气愤,为什么存钱时可以,取钱时却不行了?所以她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林某(化名)和老公结婚后,老公很好赌,他自己挣的钱都花在赌博这件事上了。林某怕老公输光了钱,会回来问她要,她可不想帮老公还赌债。 所以,林某悄悄去办了一家假身份证,然后去银行开了账户。那时候还没有网络,对身份证证也查得不严,所以她开到了账户。 这之后,她就不断在往这个账户里存钱。几十年下来,账户里已经有100万了。可此时,林某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她怕万一哪天自己突然走了,那这些私房钱就麻烦了。 所以,林某想去把钱取出来,然后给儿子,如果给老公的话,又会被老公输光的。 可林某去取钱时,现在有网络了,银行的工作人员一查,就发现林某当初开户的身份证是假的,所以那100万取不出来了,被冻结了。 林某急得不得了,那可是她一辈子的血汗钱呀!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为什么存钱时可以,现在取钱了,就不行了? 林某觉得很气愤,就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取出那100万的本金和利息。 法院调查后,指出林某使用假身份证,确实违反了银行的规定和法律性。 后来,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林某解决了身份证的问题,才将钱取了出来。 《刑法》规定:涉及身份证冒用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将受到处罚。同时,银行也会对此类行为采取严厉措施,冻结涉及账户并报警处理。
  • 广东一女子,生下4个女儿后,老公嫌她没生儿子,就在外面找了小三,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
    后来老公去世了,女子发现老公名下的财产全部给小三了,她就把小三和私生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960万夫妻共同财产。 事情是这样的: 谭某(化名)和老公结婚后,生下了4个女儿,就没再怀孕了。她之所以生4个孩子,是因为老公想要儿子,但一边生了4个孩子,却都是女儿。 老公见谭某生不出儿子后,就经常不回家了。谭某刚开始以为老公是因为生意忙,再加上没有儿子,心情不好,才总是不着家的。 后来,4个女儿都成家了,谭某才发现老公在外面有小三了,并且已经生下儿子了。谭某顾及名声,就睁只眼闭只眼了,没有去跟老公吵。 几年后,老公病倒了,眼看要不行了。私生子来医院看他,遇到了老大,老大早就知道父亲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还生下了一个弟弟。 老大无可奈何,就对弟弟挺友好的。 弟弟便说:大姐,你手里有父亲给的20万,我手里有父亲给的220万,加起来总共240万。如果父亲走了,我们就把这240万拿出来,5姐弟平分。 弟弟说着,他没想到老大悄悄录音了。 不久后,谭某的老公去世了。谭某这才发现,老公的账户上竟然一分钱都没有,因为他把钱都给小三和他私生子了。 谭某很气愤,办完丧事后,就把小三和那个私生子告上了法庭。老公生前有5个厂房,每年租金不菲,还有房子和车等,所以谭某要求小三和私生子返还960万。 法庭上,小三要求给儿子做亲子鉴定,因为私生子也有继承权。 可谭某的老公已经火化,无法做亲子鉴定了。谭某和4个女儿又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所以小三无法证明她儿子也是谭某老公的儿子。 对于谭某老公的财产,小三矢口否认给了她。谭某拿不出证据,只有老大录音的那份证据,所以只能证明私生子拿了220万。 法院查这220万时,发现小三已经让儿子转移掉了,但法院还是宣判这220万归还给谭某,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谭某的老公不能私自送人。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萌芽计划·新人创作挑战# 广东一女子,在老公去世后,她和公婆达成协议,她通过辅助生育,将她和老公的胚胎移植到体内。等生下孩子后,公婆给她70万,并且让她和孩子分割老公的遗产。
    可女子生下一对双胞胎后,公婆却不同意履行协议了,女子便把公婆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吴某(化名)和老公是旅游时认识的,两人都喜欢旅游。因为这个共同爱好,让他们特别有共同语言,所以后来两人结合在一起了。 婚后,小夫妻俩到处去旅游,暂时没要孩子。公婆急着抱孙子,就不断催生,可小两口还不想被孩子束缚住。 两人怕年龄大了,精子和卵子的质量下降,所以他们去生殖医院取了精子和卵子,配成了胚胎,然后将胚胎冷冻起来了。 后来,两人开车去旅游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他们的车和另一辆车发生了剐蹭,老公很气愤,就和那个司机吵了一架。 处理完交通事故后,吴某和老公继续开车去旅游。可开了一段路后,老公说要去方便一下,就把车停在了路边。 吴某在车上等老公,可等了很久都不见老公回来,她就去找老公,结果发现老公倒在草地了。 吴某马上送老公去医院,但还是没救过来,医生说老公突发脑梗而去世了。 办完老公的后事,吴某和公婆处理老公的遗物时,公婆发现了他们和生殖医院签订的胚胎冷冻合同。 公婆就跟吴某商量,让吴某去移植胚胎。等下孩子后,就做亲子鉴定,只要证实孩子是他们儿子的,那他们就给吴某70万,并且让她和孩子分割儿子的遗产。 吴某答应了,双方便签订了协议,然后吴某去医院进行胚胎移植手术了。 两年后,吴某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可公婆却拒绝做亲子鉴定了。而且,他们只是来看了一下双胞胎,就对吴某和孩子不闻不问了。 吴某明白,公婆是不想履行协议了,她就去找公婆,可公婆根本不跟她协商。 吴某没办法,只能把公婆告上法庭了,要求履行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判公婆要履行协议内容,付给吴某70万,并且让吴某和两个孩子分割吴某老公留下的遗产。 公婆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湖南一女子,订婚当日告诉男友,她怀孕了。可男友认为他们才认识一个多月,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怀孕了?所以男友认为这孩子不是他的。
    女子赌气生下了孩子,到孩子4个月时,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明确实是男友的。男友就想要这孩子的抚养权了,但被女子拒绝了,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事情是这样的: 张某(化名)20多岁时,找对象很挑剔,所以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后来,她认识了一个小伙子,感觉不错,两人就交往了。 男友是做生意的,全国各地都要跑的,张某就跟着他跑东跑西的。后来,感情发生变故,两人就分手了。 此时,张某已经30岁了,对婚姻大事有点着急了。正好有人给她介绍了陈某(化名),陈某也已经30多岁了,各方面条件还可以。 两人都年龄不小了,心里都很着急,所以相处了一个多月,就订婚了。在订婚的前一天,张某感觉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检查,竟查出怀孕了。 张某没有马上告诉陈某,心想明天告诉陈某,让陈某双喜临门。 可到第二天,当张某告诉陈某后,陈某却并不高兴。他跟家人说了后,姐姐说他们才认识一个多月,怎么这么巧就怀孕了? 陈某就当着亲戚朋友们的面,质问张某,这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前男友的? 张某说是陈某的,可陈某不相信,双方就吵起来了,亲戚朋友也都知道了。 订婚宴就搞砸了,陈某要求退婚,还要求张某返还10万元彩礼钱,并打掉孩子。 但张某不同意,她觉得陈某羞辱了她,她要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做亲子鉴定,证明自己的清白。 后来,孩子生下来了,张某家联系陈某家,可陈某家根本不管这事。 孩子4个月大时,张某找来调解员,让调解员去找陈某,要求做亲子鉴定,并让陈某承担抚养义务。 陈某先是拒绝做亲子鉴定,后来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才去做了,结果这孩子真是陈某的。 陈某就提出孩子的抚养权归他,他支付张某生孩子的费用,再补偿张某一些钱。张某不同意,双方就对簿公堂了。 后来,法院宣判孩子的抚养权归张某,陈某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定亲子关系。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家里那些事儿
  • 老公用我父母给的30万买房款,帮他离婚的姐买房了,我要离婚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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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论你怎么做,老公都看你不顺眼,那不是你错了,是他不爱你了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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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一男子,发现妻子和儿子学校的校长有不正当关系,他气得拿着刀去找校长拼命。妻子和校长就合谋,把男子害死了。
    事后,校长和妻子都被宣了无期徒刑。男子的家属觉得量刑太轻,就提起了上诉。 事情是这样的: 康某和妻子王某结婚后,生下了两个儿子。 后来,王某去参加大儿子的家长会,认识了班主任刘老师,刘老师是学校的校长。慢慢地。王某和刘校长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2年后,康某偶然发现了妻子给他戴绿帽子的事,他气愤不已,就提着刀去找刘校长拼命。 康某找到刘校长后,将刘校长的手臂划伤了,并扬言还要去打妻子和刘校长的家人。 刘校长把这事告诉了王某,两人便合计干脆做掉康某吧!于是,刘校长在网上买了一瓶亚硝酸盐,让王某找机会毒死康某。 几天后,康某喝醉了,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王某就马上联系刘校长,刘校长匆匆赶来,王某让他用擀面杖打死康某。可刘校长觉得这擀面杖太小,就去村里的小卖部买了一个大的擀面杖。 买回来大的擀面杖后,刘校长和王某先用辣椒水喷康某,再用擀面杖打康某。康某酒醒了,奋力反抗,刘校长和王某不是他的对手,只能停手了。 康某因为喝了酒的关系,觉得很口渴,让王某给他倒杯水。王某便用塑料马勺盛了一勺凉水,悄悄将亚硝酸盐倒进去了。 康某喝水时,感觉水太咸,就停了下来。可王某哄骗他,说水没问题,让他快喝吧!康某就没再多想什么,把那一勺水都喝完了。 康某喝完水后没多久,便毒发身亡了。王某就跟着刘某走了,去了刘某的住处。 第二天,有人发现康某死了,马上通知王某。王某表现得又惊讶又伤心,还打电话报警,说康某肯定是喝醉了冻死的。 警察到王某家后,发现康某头部有击打伤,就肯定康某不是因为喝醉后冻死的。 经过调查,警察查出了真相,并且逮捕了刘校长和王某,此时王某已经怀孕。 在案件审理期间,王某生下了一个男孩,经鉴定,男孩的父亲正是刘校长。 康某的家属起诉,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刘校长和王某赔偿14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宣判刘校长和王某无期徒刑,赔偿康某的家属4万元。 康某的家属觉得量刑太轻,提起上诉,但被驳回了。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古奸情出命案,婚内出轨是早晚会出大事的。所以每一个已婚人士,都要忠诚于婚姻。如果对婚姻不满意,可以离婚,然后重新寻找幸福,但不能婚内出轨。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家里那些事儿
  • 福建一学生,因为跟同学发生矛盾,就用美工刀去割同学的脖子,同学求他饶命,可他依然割向了同学。后来万幸,同学被救过来了。
    这学生嚣张地说,他未满14周岁,不会坐牢的,赔点医药费就可以了。 事情是这样的: 张某(化名)是某中学的学生,他和同学王某(化名)不和,经常会闹矛盾。 这天上了夜自习,放学时张某主动邀请王某和他一同回家,王某以为他要跟自己示好,就同意了。 可走出校门后,张某竟掏出美工刀,割向王某的脖子,连割两刀。王某吓得马上求饶,但张某并没放过他,又在他身上割 了10来刀。 这时有人发现了,马上来救王某,张某仓皇逃走。 王某被送到医院后,万幸,救过来了。 张某也被警方抓住了,但张某在派出所里很嚣张地说:“我还未满14周岁,不会坐牢的,顶多赔点医药费就可以了。”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家里那些事儿
  • 甘肃一女子,怀孕后想吃榴莲,就给老公发了微信消息,让他下班后顺便带点榴莲回来,老公答应了。
    可老公回来时,并没有带榴莲回来,而是带的红提。女子原本并没跟老公计较,可老公说:等你上班后,用自己的工资买吧!女子觉得很委屈,就哭了! 事情是这样的: 张某(化名)怀孕后,在家里待产,老公在外面工作。 也不知怎么回事,自从怀孕后,张某的口味变掉了。她脑子里,总是想要吃一些以前不吃的东西,而且饭量也很大。 其实,这也很正常,怀孕过的女人都有相似的经历。一个人吃饭,两个心脏跳动,一张嘴供养着两个身体,胃口当然会大了。 这天,张某突然很想吃榴莲。榴莲挺贵的,她以前舍不得花钱,所以不买的。现在怀孕了,她就想吃一点,尝尝。 张某在微信上给老公发了消息,让老公下班回来时,顺便带一些榴莲回来,她想吃榴莲。 当时,老公毫不含糊地答应了,张某自然是很高兴的。 但老公下班回来时,并没有带回来榴莲,而是带回的红提。 老公说,榴莲太贵了,他舍不得买。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上班挣钱,钱得省着点花,那么贵的东西别买了。 张某虽然有点失望,但老公说得也没错,就没说什么,心想算了,不吃就不吃吧! 老公便去洗红提了,可在洗的时候,他说:“等你上班后,用自己的工资买吧!” 听见这话,张某突然觉得心寒透顶,就忍不住哭了!她是怀孕了,没法去工作挣钱,就好像没有资格吃榴莲了一样。她生孩子,也是在成全老公当爸爸,老公怎么就不能为她花点钱了? 张某便把这事发到了网友,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榴莲太贵,是不应该吃。但也有的网友说:他想要孩子,让他自己生去吧! 人类的生产,无非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女人怀孕、生孩子和哺乳等,这是在承担人类自身的生产,也是在做贡献啊! 对一个家庭来说,男人上班挣钱,女人生孩子和照顾家庭等,都是在为这个家庭做贡献。男人不能只看到自己的贡献,却看不到女人的贡献的,夫妻要互相照顾和体贴的。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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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一男子,失业后,总跟妻子发生矛盾。他一怒之下,把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2岁的女儿归他抚养。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孩子归妻子抚养,男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妻子不服,提起上诉,觉得600元抚养费太少。 事情是之这样的: 张某(化名)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有一份年薪50万的工作。他家里有4套房子,2套出租了,2套自己住了。 后来,张某认识了奚某(化名),两人感情不错,就结婚了。 婚后生下女儿后,夫妻俩老发生矛盾。在女儿2岁时,张某失业了,夫妻俩的矛盾就更大了。 张某就一怒之下,去法院起诉要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他,妻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妻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 妻子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之前张某年薪50万,目前虽然失业了,但他是有能力的,重新找到工作后,年薪不会低的。而且,张某还有两套房子在出租,租金也不菲。 法院重新审理后,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张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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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一家住儿媳娘家,公婆得知孙子跟儿媳姓后,决定把财产给女儿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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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一老太,老伴前几年已经去世了,她跟着儿子生活。谁知,有一天儿子也因意外而突然去世了,她悲痛万分。
    老太收拾儿子的遗物时,发现有13张存单,共41万元。老太就去银行取钱,可银行非要她去公证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老太就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79岁的汪老太(化名),原本跟儿子生活着,前几年老伴已经去世了。儿子还没有结婚,无儿无女,也没有兄弟姐妹,他对老母亲挺孝顺的。 可有一天,儿子因意外而突然去世了,这对汪老太来说,如同是灭顶之灾一样。她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万分,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办完儿子的丧事,在整理儿子的遗物时,汪老太发现儿子留下了13张存单,共41万元。 汪老太就拿着存单、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去银行取钱。可银行说汪老太的儿子已经去世了,那这些钱就是遗产了,汪老太得提供她是唯一继承人的公证书。 汪老太没办法,就去公证处办公证,结果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她交4100元公证费。 汪老太是一向勤俭节约惯了的人,这4100元的公证费,让她觉得太贵了,自己取儿子留下的钱,为什么还要付这笔费用? 汪老太就去街道派出所,说明了情况,让民警帮她出个她是唯一继承人的证明。民警便帮她出具了证明,并盖上了派出所的公章。 可汪老太拿着这份证明去银行,银行根本不买账,非要她拿出公证处的证明才行。 汪老太好说歹说都没用,最后气得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提取儿子留下的41万本金和利息。 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汪老太的情况特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可以证明她是唯一的继承人了,所以要求银行将41万本息提取给汪老太。 银行同意了,但不愿意承担3725元案件的受理费,要求由汪老太承担。 汪老太为了能拿到儿子留下的钱,最后只能同意了出3725元案件受理费。 《储蓄管理条件的若干规定》第40条: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家里那些事儿
  • 广东一女子,和老公结婚三个月后,就发现老公婚内出轨了。但女子没有大吵大闹,而是等待着时机。
    小三发现女子经常会看她社交账号上发布的动态,为了刺激她,就经常在社交账号上秀恩爱。520那天,小三晒出男友给她转账了25万,并打电话刺激女子,女子便把她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许某(化名)和老公结婚才短短三个月,老公就对她不感兴趣了,连碰都不碰她了。这让她很郁闷,她就寻找着原因,结果发现是老公在外面有小三了。 许某没有跟老公吵闹,而是假装不知道,但她密切关注着老公和小三的一举一动。 小三发现许某会偷偷看她社交账号上发布的动态,为了刺激许某,她就故意在社交账号上秀恩爱。有时,她还会打电话和发信息给许某,想刺激她,逼她和老公离婚。 但许某一直忍着,不跟小三计较,只是暗暗收集着证据。 520那天,许某的老公给小三转账了25万,小三马上在社交账号上晒出来。她还打电话给许某,刺激许某,说许某老公有多爱她,才会转账给她25万当节日礼物。 许某还是没有跟小三争论,但她早已将小三发的动态截图了。 后来,许某觉得证据收集得差不多了,就把小三告上了法庭,说老公转账给小三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小三还出来。 在法庭上,小三刚开始不承认有那些钱,但因为有许某截的图,小三无法抵赖。 后来,小三说那些钱是许某的老公让她付包厢费用和订酒水的费用,她付过钱后,已经把剩下的5万元还给许某的老公了。 但小三拿不出付了包厢费用和订酒水费用的证据,只出示了她给许某老公转账5万元的记录。 法院调查后,因为许某老公520之前也转给小三转账过一些钱,所以宣判小三返原许某209999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所有的,夫妻要商量着使用。任何一方都不能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送给第三方,否则另一方有权追回这些钱财。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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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一女子,和前男友分手8个月后,前男友来问她借电脑,两人便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子吃了前男友去买来的紧急避孕药。
    14天后,前男友来还电脑,两人又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子又吃了紧急避孕药。但19天后,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联系前男友,谁知前男友根本不认账,女子就报警了。 后来,女子做了手术。出院后,她把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92000元。 事情是这样的: 陈某(化名)在工作中认识了男友,两人都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很有共同语言,所以就在一起了。但交往了一段时间,彼此觉得不合适,就分手了。 8个月后,前男友打电话给陈某,想问陈某借电脑,陈某答应了。 前男友来找陈某拿电脑时,两人情不自禁地发生了关系。事后怕怀孕,前男友去买了紧急避孕药,陈某服下了。 14天后,前男友来还电脑,两人又发生了关系。事后,前男友又去买了紧急避孕药,陈某又服下了。 19天后,陈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联系前男友。可前男友说,他们发生关系后,陈某服过紧急避孕药了,所以这个孩子不是他的。陈某气得不得了,就跟前男友大吵一架。 可能是吵了架,动了肝火的关系,陈某发现下身流血了,她就去了医院。医生说她是自然流产,帮她做了清宫手术,让她住院几天。 陈某花了2920元,住了几天医院后,出院了。后来,陈某遵医嘱,去复查了两次,又花了1800元。陈某要求前男友付这些医药费,可前男友拒绝了。 陈某就报警了,说自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前男友趁她精神不清楚时,强迫她发生了关系。 警察调查后,发现陈某说得并不属实,所以不予立案。 陈某不甘心,就把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92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宣判前男友承担60%的责任,赔偿陈某9600元。法院驳回了陈某的其他诉求。 两人都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每个成年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要没发生事情时纵欲,为所欲为。到发生事后,又把责任推给别人,要求别人承担责任了,这是不行的。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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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一女子,警校毕业后,刚到派出所去工作。下班后,她换上便服,骑着电动车回家。路上看到一个老人摔倒在地,她就去扶老人,送老人去医院,并垫付了3000元。
    老人的子女赶来后,问是谁撞老人的,老人说是女子撞的。女子气愤不已,就找同事帮她调出了路上的监控。但老人的家属还诬蔑她,她就把老人及子女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金某(化名)从警校毕业后,进了派出所工作。这天下班后,她换上便服,然后骑着电动车回家。路上经过一家菜市场时,发现菜市场门口处有一个老人倒在地上。 金某马上停下电动车,去扶老人,结果发现老人受伤了。金某就马上拨打了120,然后陪着老人去了医院。 因为老人的子女还没来,金某先垫付了3000元,并且陪着老人去做各种检查。 检查完后,老人的子女赶来了,他们问老人,是谁撞他的?老人指了指金某,说“是她……是她……” 金某以为老人要说“是她救了我”,所以接过话茬,说“是我看见他倒在地上,就送他来医院了。” 可她话音刚落,老人就说:“是她撞了我。” 金某很惊讶!老人怎么能这样,这不是胡说八道嘛! 金某就马上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可老人的子女不相信,他们要求金某赔偿10000块钱。 金某生气了,自己是人民警察,怎么可能会撞了人而不承认呢?不是她撞的,老人不能诬陷她。 金某就出示了自己的证件,说自己是警察,出于为人民服务的心理,才送老人来医院的。她还为老人垫付了3000元,老人的子女要把这3000元还给她的。 可老人的子口根本不听她的解释,而是一口咬定是她撞了老人,所以要她赔偿10000块钱。 金某气愤不已,就马上联系同事,同事便调出了事发地段的监控,证明了老人是自己摔的。 按理说,事情到这一步,老人和子女都无话可说了吧!可老人的子女却还是跟人说,是金某把老人撞了,还说如果没撞的人话,金某干嘛要送老人去医院,还付了3000元医药费? 金某更加气愤了,这不是在毁坏她的名义吗?所以她把老人和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40000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判老人和子女败诉,他们要赔偿金某40000元精神损失费。 后来,金某将这笔钱全部捐给了当地的福利机构。 《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与诽谤罪,都属于侵犯人格名誉权的犯罪。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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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一女子,和老公离婚时,女儿跟了老公。后来,老公再婚了,并且和再婚妻子生了小女儿,就不管大女儿了。
    女子得知后,要求变更抚养权,前夫不同意。女方就提出不要前夫的抚养费,前夫才同意把大女儿给了前妻。但三年后,女子经济上出现问题,就让女儿把前夫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12月,吕某(化名)和前夫妻离婚了,女儿跟了前夫。然后,她独自回老家生活,每月定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离婚后,前夫再婚了,并且和再婚妻子又生了一个女儿。自从有了小女儿后,前夫的注意力就全在这个小女儿身上了,对大女儿不闻不问了。 正值青春期的大女儿很敏感,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性格变得非常孤僻。 吕某去看望女儿时,发现了这个情况,就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但前夫不同意。 后来,吕某以放弃前夫给女儿的抚养费为代价,才要到了女儿的抚养权。 吕某和女儿住在一起后,用母爱抚慰着女儿的心,女儿才慢慢恢复正常。 但三年后,随着女儿的开销越来越大,吕某在经济上越来越承担不起了。吕某就让女儿把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 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判前夫每月支付给大女儿800元生活费,直至大女儿成年,医疗费和教育费等由前夫和吕某各承担一半。 前夫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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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婆去看孙子,儿媳让她住酒店,她气得说以后不来了,儿媳说随便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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