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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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样是“高考钉子户”,为什么网友都只劝唐尚珺放弃? 原因有四点:
    1,57岁的梁实今年是第28次高考,虽然创造了“考王”的记录,但他早就结婚生子,高考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生活进程。但唐尚珺几乎全扑在高考上,今年36了,还没结婚,老母亲都在为他操心。 2,梁实90年代就靠做生意资产百万,后面事业也风生水起,早已财富自由,备考时还开直播,粉丝也有十几万,唐尚珺基本没有什么社会工作经验,最多寒暑假兼职,复读也是看中哪个学校奖金补贴高就去的,没有什么收入保障。 3,梁实往年成绩都不高,目标四川大学,二本院校,离目标最近一次也是差了30多分。唐尚珺目标清华,最高成绩646分,考上过4次985、3次211都没有去,浪费不少名校指标和资源。 4,梁实就算考上了,读完大学已是退休年龄,加上多年积蓄,也可以安心养老。但唐尚珺考上后,读完出来就是40岁了,现在很多单位35岁都不招了,一个40岁的应届生,又有哪个单位会收呢?就连考公年龄也早超了。 说到底,唐尚珺还是太固执了,不懂变通,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早年上个西南政法大学,再考研去清华,不也是曲线救国么?(姜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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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个二战期间,中国上海接纳了5万名犹太人。可他们非但不感恩,还与日本密谋,妄图在东北建立一个犹太国家。这就是臭名昭著的“河豚计划” 。 ​​​
    煮酒论史
  • #端午假期去哪儿玩# 包头端午节游玩攻略
    南海湿地景区 推荐理由:作为包头市的一颗璀璨明珠,南海湿地景区以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生态资源吸引着无数游客。端午节期间,游客可以在此观鸟、赏荷,感受大自然的宁静与美丽。 北方兵器城 推荐理由:作为全国唯一的以军事为主题的公园,北方兵器城汇聚了古今中外的各种兵器,为游客呈现了一场视觉盛宴。端午节期间,游客可以在此了解兵器的历史和文化,感受军事文化的魅力。 五当召 推荐理由:五当召是内蒙古地区最大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宗教氛围。端午节期间,游客可以在此感受宗教的神秘与庄严,领略藏传佛教的独特魅力。 美食体验 推荐理由:包头的美食也是游客不能错过的。端午节期间,游客可以品尝到当地的烤全羊、手扒肉等特色美食,感受不一样的味蕾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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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端午假期去哪儿玩# 包头端午节旅游攻略
    端午节来临之际,包头这座美丽的城市为游客们准备了丰富的旅游活动。以下游玩必选地攻略,帮助您度过一个愉快的端午节。 五当召 推荐理由:五当召是内蒙古地区最大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这里,您可以领略到藏传佛教的庄严与神秘。 地址:包头市石拐区吉忽伦图苏木 赛汗塔拉城中草原 推荐理由:作为全国城市中最大的天然草原,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拥有广袤的绿地和清新的空气。在这里,您可以骑马、射箭,感受草原的辽阔与自由。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 包头市博物馆 推荐理由:包头市博物馆收藏了丰富的历史文物,展示了包头地区从古至今的发展历程。在这里,您可以深入了解包头的历史与文化。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25号 品尝当地美食 推荐理由:包头的烤全羊、手扒肉等美食享誉全国。在端午节期间,不妨品尝一下当地的特色美食,感受不一样的味蕾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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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父亲去世,男子去父亲家收拾东西,保姆支支吾吾说:自己和老人已经领证结婚了,老人把家里的3套房子和100多万存款给了自己。男子懵了:你是什么身份,你忘记了吗?保姆不卑不亢,拿出公证遗嘱,男子瞬间傻眼。双方对簿公堂,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来源:江西卫视 传奇故事) 赵毅来父亲家收拾东西,顺便问保姆陈大姐有何打算,但是陈大姐却没有丝毫搬出去的意思。 在他一再追问下,陈大姐支支吾吾的表示赵大爷已经把他名下的全部财产给了自己。 赵毅难以置信的看着她:“这怎么可能呢?你是什么身份来我家里的,你不知道吗?” 可陈大姐却拿出了她和赵大爷的结婚证,和3本房产证,房产证上确确实实是陈大姐的名字。 赵毅怒了,质问陈大姐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可比自己父亲小20多岁,不嫌丢人吗? 陈大姐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她不知道赵家父子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些遗产确实是赵大爷留给自己的。 2013年,她的家庭出现变故,她只身一人来到天津打拼。 为了生计,她做过保洁员,服务员,但是每月两三千的工资,扣掉房租和生活费,所剩无几。 老乡让她去家政公司试试,经过介绍,她来到赵大爷家做住家保姆,包吃包住,工资5000元。 刚来赵大爷家时,她只觉得这个家里异常的冷清,诺大的房子,装修豪华,但是却只有赵大爷一人居住,赵大爷对她也爱搭不理。 想想那5000的工资,陈大姐只能小心翼翼的做事,好在赵大爷虽然话语不多,但是为人和善。 接下来的几年里,陈大姐照顾着赵大爷的一日三餐,两人相安无事,只是让陈大姐感觉奇怪的是,自己的雇主明明是赵大爷的儿子赵毅,但是赵毅从不来看望父亲。 2019年的一天,赵大爷突然中风倒地,陈大姐给赵毅打了电话,赵毅匆匆赶到医院,陪了老人几天,见老人没有生命之忧后,再次离开。 经过救助,赵大爷虽然出了院,但是瘫痪了,吃喝拉撒都在床上,甚至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情况,陈大姐坚持不住了,跟赵毅提出辞职。 为了留住陈大姐,赵毅给她加了3000工资。 而那时赵大爷早已经对陈大姐产生了依赖,他跟陈大姐说:“你就安心呆在我家,不要走,我们结婚,我的财产我的钱,都给你。” 陈大姐本以为赵大爷是为了哄自己留下来,随口瞎说的,毕竟两人相差了20多岁,身份悬殊,可没想到,老人说到做到。 2020年,老人留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3套房子和100万存款,都留给陈大姐,跟赵毅没有任何关系。 并且他带着陈大姐去做了公证。 随后,两人又去领了结婚证。 2022年,赵大爷去世,赵毅这才得知真相,可他怎么都接受不了父亲的这一安排。 父亲这么大年纪,还闹上这一出,白白让人笑话了。 他一纸诉状,将陈大姐告上法庭。 1、赵毅提出怀疑:父亲中风瘫痪后,丧失了语言和基本行动能力,这份遗嘱是在保姆陈大姐的诱导下完成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赵毅提出2019年父亲中风瘫痪后,身体大不如从前,需要卧床休息,行动不便,怎么会带着陈大姐去签署遗嘱中。 他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怀疑。 2、陈大姐却不慌不忙的拿出了遗嘱公证书,表示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陈大姐说老人留下遗嘱后,还带着自己去办理了公证。这个公证是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的,整个过程录音录像。 她并不知道赵大爷父子发生了什么,但是她偶尔会听赵大爷念叨:“他也不来看看我。” 法院查阅了公证时的录音录像,资料显示,赵大爷订立遗嘱时虽然行动不便,但是意识清醒。 周围的邻居表示:陈大姐在赵大爷家的这些年里,尽心尽责的照顾老人,给老人喂饭,带老人晒太阳,把老人打理的干干净净,家里闻不到一点异味。 法院认为:陈大姐手中的遗嘱是有效的,陈大爷对老人尽到了照顾义务。 3、赵毅讲出了父子之间为何如此疏离的真相。 赵毅说自己年幼时,父亲常年在外做生意,很少回家,偶尔回来,都是喝得大醉,对母亲非打即骂,因此自己对父亲一直亲近不起来。 后来父亲从外地回家,跟母亲经常争吵,那天,他们再次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母亲心脏不好,因为情绪激动,突发心梗,送到医院时,已经不行了。 自那以后,自己就怨恨上了父亲,看到父亲,就想起母亲的悲剧,于是他选择跟父亲不见面。 但是身为人子,法定的赡养义务还是要尽到的,在母亲去世第二年,他就请了陈大姐来家里照顾父亲。 4、陈大姐听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陈大姐说赵大爷走的时候很可怜,她希望赵毅以后清明能够去祭拜一下老人。 而赵毅也想明白了,父亲在世时,自己没有跟父亲处理好关系,也从未去看望过父亲,他很感谢陈大姐替自己照顾了父亲。 最后,陈大姐表示自己愿意把大房子和100万存款还给赵毅,自己只留下2套小房子养老生活。 双方和解。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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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一大爷,在患癌妻子的要求下,将房子过户给两个儿子。妻子因病去世后,大爷跟一女子再婚,并以自己不知情为由,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返还房屋,法院的判决结果亮了。
    (来源: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 曹大妈查出胃癌晚期的时候,丈夫却跟她开起了玩笑:“你就不怕你走后,我再娶吗?” 老吴说这番话的本意是希望妻子好好配合治疗,可这话却让曹大妈听得心惊肉跳。 万一自己撒手人寰,老吴再娶,这份家业不就进了别人的口袋吗? 她和丈夫结婚40多年,丈夫心里有几根花花肠子,她还是知道的。于是她开始了精心谋划,说什么都得给2个儿子留下一份家业。 当时两人的名下一共有3套房子,两套50平的小房子,一套他们自住的107平的大房子。 曹大妈的打算是:大房子给大儿子吴东,其中一套50平的小房子给小儿子,剩余一套给老吴养老。 可当她把这个提议告诉丈夫后,老吴却连连摆头,说什么都不肯。 可曹大妈铁了心的要给儿子们打算,她请来了家里的亲戚朋友,让大家劝说老吴。 但是无论大家怎么劝说,老吴都没有松口。 曹大妈见老吴油盐不进,一时气恼,竟然离家出走了,这可把老吴吓坏了,急忙四处去寻,好在有惊无险。 为了让丈夫答应自己的要求,曹大妈绞尽脑汁,甚至不惜自残,好在发现及时,抢救了过来。 老吴没了办法,为了满足妻子的心愿,终于松口,同意把家里2套50平的小房子过户给两个儿子。 2011年9月,一家人去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 可当老吴正忙着跟小儿子办理过户手续时,曹大妈却突然拿出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直接以1000元的价格把他们当时自住的大房子过户给了大儿子。 一年后,曹大妈去世,老吴跟大儿子吴东依旧住在大房子里,父子二人虽然不和,但是日子也算过得下去。 后来大儿子再婚,把岳父岳母都接回了大房子住,两家人挤在一个屋檐下,经常发生争吵。 那天老吴回家,发现自己的物品都被扔在了楼道里,他瞬间就气炸了。 好在租客同情他,收拾了一间房,让他搬进了小房间里。 老吴郁闷极了:自己打拼一生,拥有3套房子,每月还有8000多的退休工资,日子本应该舒适安逸,可如今只能蜗居在小房子里。 他越想越气,一纸诉状,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 1、老吴主张:当初自己是受到妻子欺骗才同意过户的,要求确认妻子和儿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老吴说当初这套房子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但是是他们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天自己在交易中心,以为自己过户的是50平的小房子,而非大房子。 妻子瞒着自己,把200多万的大房子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大儿子,自己当时是不知情的,因此妻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老吴的两个儿子却异口同声的说父亲当时是知情的。 在庭审现场,老吴的两个儿子吴东和吴鹏均表示:当时一家四口去办理的过户手续,父亲对此事是知情的。 在吴东看来,父亲之所以出尔反尔,并不是自己不孝,当初父亲跟自己一同居住,对自己的新婚妻子百般刁难,天天找事。 后来父亲瞒着他们兄弟,跟一个没有工作,没有房子,什么都没有的女人结了婚,并且带着那个女人去办理过房屋过户手续,只是没有办成。 并且这套房子,当初就是自己单位的福利房,只是当时以父母的名义购置的(关于这点,老吴并未认可。)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老吴曾说过:我爱人患癌症晚期,她一直说让我把大房子给大儿子,为满足妻子的心愿,我不想让她有遗憾,一时心软就同意过户了。 也就是说当初曹大妈把大房子过户给大儿子时,老吴是知情的。 另外,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这套107平的房子虽然归吴东所有,但是老吴是享有居住权的。 法院认为曹大妈和吴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吴的讼诉请求。 这场让人唏嘘不已的父子官司,好像每个人都没有错,但是他们都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对方着想。 老吴觉得自己忙碌一生,想着晚年幸福,过怡然自得的生活,却因为一套房子,和大儿子一家搅合在一起。 而两个儿子却觉得父亲在母亲去世半年不到,就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实在让人寒心,因此父子之间争吵不断,矛盾多多。 家人之间,应该多些理解和关爱。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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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就是手欠的代价!四川一女子,在烧烤摊吃饭,一男子突然伸手摸女子的背,女子回头一看七八个壮汉,没有吱声,继续吃饭。随后,女子仅用一招,就将这个男子拿下!
    (案例来源:速看视频) 刘颂下班回家走到路上,有点儿饿,就顺道在路边的烧烤摊儿坐下,点了点儿吃的。 当时,她看到旁边一桌坐着七八个大汉在乱侃,声音很大,满嘴脏话。刘颂觉得他们很没素质,于是想着换一桌,离这群没素质的人远一点。 可她观望了一圈,唯一一个空桌子,正对着卫生间门口。 刘颂心想:算了,就吃几口饭,很快的,将就一下吧。 可让她想不到的是,她刚埋头干饭不到5分钟,就被那七八个大汉中的其中一个骚扰了。 正在她享用美味的烤肉时,突然一只咸猪手从她的背部划过。 刘颂感到自己被侵犯了,内心一阵恶心,回头看了一眼隔壁桌的壮汉,又默默回过头吃她的饭了。 那桌七八个壮汉,刘颂根本无力反击,她更不敢用言语替自己讨还公道,她怕结果惨淡。 于是,她只能忍气吞声,不过,她也没打算放过那只咸猪手。 等到她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她偷偷跑去跟老板调取监控视频,然后选择去了一个隐蔽的角落,报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大汉趁机摸刘颂的背,这种行为构成骚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如果情节严重,就是猥亵罪,是要接受刑罚的。 2、报警前,刘颂调取了监控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 当事人自己提出来的主张,就有责任自己提供证据证明。 报警时,手上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所控告的事情属实。 这样一来,不法分子即便巧舌如簧,也百口莫辩。 3、刘颂当时不是不想反击,而是不敢反击,也不能反击。 唐山事件当时就是被骚扰女主反击了,最终差点连命都没了。 所以说,出门在外,先学会保命,再谈如何守护尊严。 没办法,人间尚有恶魔在!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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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玉林,女护士迷恋网络赌博,为此无法自拔,为了筹措赌资,女护士找男同事借钱。不料,男同事表示借钱可以,但要陪睡,女护士无奈,只能同意。男同事尝到甜头后,不断给女护士借钱,并要求女护士做他的情人,给他生儿育女。女护士终于崩溃,几次自杀无果后,竟然把男同事残忍杀害,并肢解成2000多块。
    (案例来源:玉林市中院) 一场赌博,让李凤萍如同秋风中的落叶,轻轻飘落,却带着沉重的哀愁。曾经的她也是家里人的骄傲,却在赌博的漩涡中越陷越深,最终走向了毁灭。 李凤萍来自一个贫寒的农村家庭,凭借着自己的坚持和努力,她走出了大山,走进了玉林某知名医院,成为了一名受人尊敬的护士。 她的工资还算不错,在这个城市里,原本可以生活的衣食无忧。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赌博风波,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李凤萍无意中接触到一款手机赌博游戏,她梦想着能够一夜暴富,改变家人贫困的命运,让父母和弟弟妹妹能够也过上富裕的家庭,结果,现实却残酷的可怕。 她没想到,赌博就像一个黑洞,无情地吞噬着她的理智和财富。 赌桌上的输赢起伏,让她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泥潭。有时候会赢一点,但更多的时候是输钱。 每次输钱,李凤萍都觉得下一把肯定会赢,结果,却越输越多。 为了筹集赌资,她开始四处借钱,甚至不惜向同事们低头。 其中,男同事罗某成为了她最大的“债主”。 罗某五十多岁了,平日里油腔滑调,却对李凤萍的美貌垂涎已久。他看准了李凤萍的困境,提出了一个无耻的条件:只要李凤萍愿意陪他睡一觉,他就愿意借钱给她。 李凤萍的内心在挣扎,她不想出卖自己的尊严和灵魂,但赌债如山,她又能如何?在绝望中,她选择了妥协。她告诉自己,这只是暂时的,等还清了赌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然而,罗某却像是一个无底洞,他的贪婪和欲望永远无法满足。 李凤萍借的钱很快就输光了,不到一年时间里,她支付给赌博平台的钱已经高达290多万。但她还是坚信,下一把一定会赢,还是继续借钱。 得知李凤萍需要继续借钱,罗某不断给她希望,表示愿意给她借钱,但代价越来越高,要求李凤萍做他的情人,并给他生儿育女。 李凤萍只能在痛苦和屈辱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她的心灵被摧残得千疮百孔。 眼看着债务越来越多,仅仅罗某一个人的债务就高达20万,自己的尊严也被无情的践踏,李凤萍内心彻底崩溃了。 不久后,李凤萍选择了自杀。 可惜,她命不该绝,自杀了三次,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成功。 但是罗某依旧在挑战她的底线,还不断要求继续发生关系。 终于有一天,李凤萍在绝望中爆发了。她再也无法忍受罗某的凌辱和威胁,她决定要结束这一切。 那个夜晚,她趁着罗某酒醉熟睡之际,用一根电线将他勒死。 确定罗某没有了生命特征后,李凤萍还打开罗某的手机,把他手机里的10万元余额全部转走,第二天还平静的去上班。 下班后,李凤萍开始了她的忙碌,,用手术刀把罗某的尸体肢解成2000多个小块,丢进马桶,随水冲走。 本以为这一切天衣无缝,万万没想到,案发仅两天,民警就发现了线索,并从排污管道提取到了罗某的肢体碎肉。 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李凤萍提起公诉,玉林市中院依法判处李凤萍死刑。 目前,李凤萍已被执行死刑。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罗某以借钱为条件,强迫李凤萍和他发生关系,已经构成强 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罗某以借钱的理由为借口,对李凤萍进行胁迫,迫使李凤萍和他发生关系,已经属于强 奸。 但罗某已被李凤萍杀害,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李凤萍本来只是赌博罪,后果并不会太严重。 《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李凤萍原本只是赌博,金额虽大,也最多只是赌博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李凤萍被罗某多次胁迫,这才让她内心崩溃,一步步走向不归路,真的是可悲可恨。 3、李凤萍故意杀人的行为注定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凤萍内心崩溃,起意杀人,直接把罗某勒死,还把尸体进行肢解,这样的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手段非常残忍。 所以,纵然罗某有错在先,李凤萍的罪行也必然面临死刑的结果。 由此可见,李凤萍对罗某恨到了极致,才会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 为了报复罗某,她也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可悲可叹!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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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一男子因生意需求,在银行办理了一张额度15万的信用卡,由于男子周转了其他资金,这笔钱就没用上,后来,男子一直没有理会这张信用卡,结果银行却主动联系男子,要求男子返还15万额度本金以及罚息,男子遂拒绝道自己一分钱没用,凭什么还钱?争执无果后,银行将男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法院的判决亮了。
    李先生经营着一家创业公司,因业务需要,他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15万的信用卡。然而,由于一系列的市场变化和公司内部的资金调配,李先生最终并未使用这张信用卡,而是选择了其他渠道来解决燃眉之急。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先生对这张信用卡的关注逐渐减少,甚至在忙碌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完全忘记了它的存在。直到某天,银行方面突然主动联系李先生,告知他需要返还15万额度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罚息。 李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感到十分震惊和不解。他质问银行工作人员:“我一分钱都没花,凭什么要我还钱?” 银行方面则耐心地解释,根据信用卡协议,即使李先生没有使用信用卡额度,只要信用卡账户存在未结清的本金,银行就有权要求李先生归还这笔款项。此外,由于李先生长时间未还款,账户还产生了相应的罚息。 李先生对银行的解释感到难以接受。他认为这是银行方面的失误,自己并没有享受信用卡带来的任何利益,为什么要承担还款的责任?他决定与银行方面进行进一步的交涉,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然而,银行方面的态度非常坚定,他们表示必须按照信用卡协议的规定执行,否则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来追回欠款。这让李先生感到非常被动和无助,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需要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李先生开始积极与银行方面沟通,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经过多次协商和沟通,李先生最终还是未能与银行达成一致意见。银行坚持要求他归还全部欠款及罚息,而李先生则认为自己不应该负责偿还未使用的费用。在僵局持续了一段时间后,银行决定采取法律手段来追回欠款。 庭审中,李明表示,自己虽然开了这个信用卡,但是毕竟一分钱都没用,而且,自己需要的是现金,这个信用卡办了之后没办法提出现金,所以就没用,在办理的时候,业务员没有明说可以提取现金。 而且在信用卡协议中,条款含糊不清,业务员也没有明确告知自己只要开卡,无论是否透支,都需要按照协议的额度偿还本金和利息,而且,在自己没有透支一分钱的情况下,和银行之间没有任何的资金往来,银行无权要求自己偿还这笔钱。 《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正是银行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限制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应当驳回银行的诉求。 不过银行却表示,既然协议是你签的字,白纸黑字就要遵守协议,而且,协议中也对重要条款进行了加粗的提示,所以,李明应当偿还这笔钱。 那么, 法院会如何审理本案的? 法院认为,李明虽然和银行之间签署了信用卡协议,但是,李明并没有使用一分钱,虽然银行在格式条款中对没使用资金也要偿还做了加粗提示,但是,这无疑是加重了李明的负担。 《民法典》第497条第二款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则该格式条款无效。 据此,法院认定这个协议是无效的,李明无需支付15万本金和罚息。 最后,这件事情也提醒了大家,在办理信用卡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银行也应该加强对客户的告知和解释工作,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注:本案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案件稍做改编,非发生在当前,仅做普法交流)by/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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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坑了!广东,东莞。女人115元买了一盒34斤芒果,回家说少了3斤。女人捡起芒果,看到盒子里有一层厚厚的纸,盒子和废纸占了10.8斤。女人很生气:34斤芒果只有20斤!
    (案例来源:DV现场) 刘女士的家人喜欢芒果,但是去水果店买比较贵。好的十几块钱一斤,便宜的六七块,大的芒果十几二十块。 今天,刘女士去了批发市场,准备买一些水果放在冰箱里慢慢吃。她一进去,就看到一盒芒果堆在一家商店门口。那些芒果又大又新鲜,看起来很好。 刘女士问芒果是怎么卖的,店家说芒果是怎么按盒子卖的,一盒115元。刘女士问有多少斤,店家拿起一盒放在秤上,秤上显示34斤。 刘女士算了一下。按照这个计算,一斤芒果只要3元多,比在外面的水果店买划算多了。于是,刘女士不假思索地立刻买了一盒。 回家后,刘女士想看看芒果是否足够大,所以她重复了一遍,结果只有31公斤。刘女士有点不高兴,但这个数字是可以接受的,她没有想太多,打开芒果盒,准备捡起芒果储存。 谁知道,刘女士拿出芒果后,发现下面有一层厚厚的纸。这些纸还是湿的,看起来很重。 刘女士称盒子和废纸的重量,结果这些重达10.8斤,加上少了3斤,等于34斤芒果只有20斤。 刘女士突然觉得很不开心。她买了芒果。她可以接受正常盒子的重量,但突然失去了三分之一。她不能接受。 于是,刘女士找到了商店,要求商店给她退货。然而,店主说刘女士打开盒子,弄乱了里面,影响了他的二次销售,所以她不能退货。 刘女士不能接受调解人的现场调查。店主说这些纸不是他们放的,而是从产地包装的。一些成箱的水果不仅有废纸,还有矿泉水。 店主说这些都是不成文的规定,有的没有放这些东西,装水果的篮子有四五斤。芒果里的纸是因为水果不熟,可以催熟,防止运输过程中碰撞。 店主说,水果店的购买也是如此。他们把水果拿回来后,每公斤要涨价四五元,因为这些东西有成本。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应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刘女士购买的芒果的实际重量与商店所说的34金严重不一致,盒子和废纸的重量占了很大一部分,这是商品的真实情况,但商店没有事先通知刘女士,侵犯了刘女士的知情权。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商店通过包装纸箱和废纸来增加重量,大大降低了刘女士购买的芒果的实际重量,这可以被视为一种欺诈行为。因此,刘女士有权要求该店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这家商店说,箱子里的废纸是从产地送来的,不是他放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收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第一责任制,先赔偿,不得推卸责任;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刘女士从店主那里买了芒果,所以店主应该先付钱。如果他觉得自己遭受了损失,他可以在向生产商赔偿之前向刘女士赔偿。 最后,商店通过包装纸箱和废纸来增加芒果的重量,这显然是不准确和不公平的,违反了计量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广东省实施的《计量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以合格计量器具的指示值作为结算依据。 该店称重整盒芒果34公斤,刘女士称重仅31公斤,表明该店的规模不准确。根据广东省地方法规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使用计量器伪造称重数据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至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因此,该店应被罚款3000元至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你觉得这件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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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广东,一名50岁的女子去餐馆吃饭。服务员的小女孩尊敬地叫了两个“阿姨”。出乎意料的是,这名女子非常生气,认为她已经老了。她差点骂小女孩哭,拒绝付钱。更重要的是,她让商店赔偿她2000元。
    (案例来源:长江云声明) 小云是一家酒店的店员。事发当天,她看到三个50岁的女人进店吃饭。小云赶紧迎接过去,问候三个人坐下。然后她拿起菜单,对其中一个女人说:“阿姨,你想吃什么?” 谁知道,这句话突然引起了女人的不满,她的脸突然变得丑陋,愤怒地嘀咕道:“叫我阿姨,我不比你大几岁!” 小云笑了笑,没有说话。几个人点菜后,小云赶紧拿着菜单报菜。那天店里客人很多,小云一个人服务几桌客人,忙得满头大汗。 等三个女人的菜上齐后,忙得晕头转向的小云礼貌地对三个人说:“阿姨,你的菜上齐了。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就在小云准备转身继续忙的时候,一开始那个女人拍了拍桌子上的筷子,叫小云说:“你站着,你刚叫我什么?” 小云很惊讶地说:“叫你阿姨,这个名字有什么问题吗?” 那女人怒气冲冲地说:“你多大了?我不比你大几岁吧?你怎么乱叫,一点礼貌都没有,当服务员就是这样的服务态度?” 小云有点困惑,没有反应到底发生了什么,仔细想想,原来是他的阿姨惹了麻烦,但他只有20岁,他的母亲和女人几乎大,叫阿姨不是尊重,怎么称不尊重人? 女人看到小云没有马上说,更生气了,喊道:“打电话给你的领导!我必须问,你的商店就是这样培训的吗?服务员是如此的无能和礼貌!” 小云别无选择,只能打电话给经理,经理第一次向女人道歉,但女人不情愿,说她不会为这顿饭付钱。 此外,该女子还表示,小云叫了她两个阿姨,一个阿姨1000元,所以店里还应该再给她2000元。 就这样,女人和店里吵了一架,最后别无选择,店里报了警。警察到来后,这名女子说,在他们的家乡,叫别人的阿姨是一个非常不礼貌的名字,让商店赔钱很轻。 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店里同意给女子打八折,同时,小云向女子道歉。 首先,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餐厅与顾客之间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酒店作为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服务员小云在迎接顾客时,使用“阿姨”这个名字,在大多数文化背景下,是对老年妇女的尊重。 由于区域文化差异和个人理解的差异,这个名字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接受,但这并不意味着小云的行为构成了对客户的侮辱或侵犯。 相反,女性在酒店就餐,享受酒店提供的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餐费。服务员因名称不当而拒绝支付,显然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酒店的合法权益。 其次,女性要求酒店赔偿2000元,涉及侵权责任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小云称“阿姨”为正常的社交礼仪,没有明显的过错或侵权行为。因此,妇女的赔偿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最后,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来看,女性在酒店大吵大闹,拒绝支付餐费,甚至要求赔偿,扰乱了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可能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最后,虽然各种习俗略有不同,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打着不尊重的幌子,就可以随意利用。 你觉得这个案子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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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哪里来的脸”!陕西,渭南。一名女子和一名不忠的情人在开房时被丈夫抓住。这名女子失去了脸。当丈夫不注意时,她从三楼跳了下来,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因此,丈夫被拘留10天,该女子起诉丈夫,要求丈夫赔偿3.9万元。判决结果令人遗憾!
    (来源:裁判文书网,文中人名为化名) 事发当天下午,王女士本该在家照顾孩子,但她偷偷遇到了情人。没想到,这一幕被提前回家的刘先生撞了。 愤怒之下,刘先生召集了几个朋友把他们堵在房间里。面对丈夫的质疑和围观,王女士感到羞愧和羞愧。 在大家的指责声中,王女士感到丢脸。她试图解释,但话又咽了回去。就在这时,她突然冲向窗户,跳了下来。 在大家的惊呼声中,王女士重重地摔倒在楼下的草坪上。经治疗,虽然她救了自己的命,但全身多处骨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刘先生被警方以非法拘留罪拘留了10天,因为他冲动带人抓住了现在。然而,这并没有平息王女士的愤怒。 她认为她的丈夫不仅背叛了婚姻,而且还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所以,出院后不久,她起诉了她的丈夫,要求赔偿39万元。 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人认为王女士自作自受,出轨应该先承担后果;也有人认为刘先生的行为太冲动,不应该暴力解决问题。 在我看来,这一事件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欺骗案件,也是对人性、责任和道德的深入讨论。婚姻是两个人基于爱和信任建立的长期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维护和珍惜。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王女士背叛了她的婚姻,遇到了她的情人,这无疑是对她丈夫的不尊重和伤害。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的誓言,也违反了社会的道德标准。 面对婚姻中的问题和矛盾,我们应该选择积极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逃避或暴力。 面对丈夫的质疑,王女士选择了跳楼的极端方式来逃避问题,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庭和社会的不负责任。 面对妻子的背叛,刘先生选择了冲动和暴力来发泄自己的情绪,这不仅加剧了家庭矛盾,也使自己陷入了法律困境。 虽然王女士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她也有权在遭受身体伤害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此案时,还应充分考虑双方的情况和证据,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分析。虽然王女士的欺骗行为违反了婚姻誓言和道德准则,但并不构成法律犯罪。 然而,她的行为给丈夫刘先生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也破坏了家庭的和谐和稳定。 刘先生发现妻子作弊后,采取了非法拘留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拘留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刘先生的行为违法,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在遭受身体伤害后,王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索赔39万元。虽然这种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质疑,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她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先生的行为给王女士造成实际损失和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审理此案时,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情况和证据,以及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婚姻是一种基于爱和信任的长期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维护和珍惜。 因此,在处理婚姻纠纷时,要注意调解协商,尽可能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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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离谱了!”周先生租了一套房子,娶了他的妻子林女士回家,每月支付4000元的租金。突然有一天,警察局来检查居住证,周先生看到房屋所有者栏的名字是他的妻子林女士!林先生问他的妻子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坑自己!网友:不要调查,没有房子也愿意嫁给你,这绝对是真爱!
    (来源:曹县速报,文中人名系化名) 周先生和林女士结婚后,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选择租房。周先生每月支付房租。 虽然费用不小,但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因为他知道林女士一直在默默地支持他,为他付出了很多。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周先生意外地发现,他支付了八年租金的房子实际上是林女士名下的财产。 那天,周先生在家休息,突然听到门外敲门声。当他打开门时,他发现是两名警察。警方表示需要检查居住证。虽然周先生有些疑惑,但他还是配合了警方的检查。 在警方递给他的材料中,周先生惊讶地发现房子的主人是他的妻子林女士。 这一发现震惊了周先生。他回忆起日日夜夜努力支付房租,心中涌起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 他不明白林女士为什么要隐瞒这个事实,让他一直为租金努力工作。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伤害,怀疑林女士的诚实。 那天晚上,周先生忍不住问林女士。他问她为什么欺骗他,为什么让他为租金而努力工作。林女士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说话。 她告诉周先生,这所房子是她父母留下的遗产,但她没有告诉他,因为她不想让他感到压力。她希望周先生能自由地生活,不受任何限制。 她还说,多年来,她一直在默默地支持他,为他付出了很多,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让他知道这一点。 听了林女士的解释,周先生陷入了沉思。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误解了林女士的意图。 他回忆起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林女士对他的支持和关心历历在目。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过于敏感和冲动,并没有真正理解林女士的痛苦。 然而,这一事件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认为林女士的做法有点过分,认为她应该早点告诉周先生真相。 而其他网友则表示理解林女士的做法,认为她选择隐瞒真相是为了让周先生安心工作和生活。 在法律层面上,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应该互相忠诚、尊重和关心。 在这起事件中,尽管林女士隐瞒了该房地产的事实,但她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她并没有损害周先生的合法权益或违反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然而,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林女士的做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周先生的尊严和感情。她可能没有意识到她的隐瞒会让周先生产生误解和怀疑。 因此,在未来的生活中,夫妻应加强沟通和理解,避免因误解和怀疑而伤害彼此的感情。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处理情感和经济问题时经常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理性和冷静的头脑,以开放和宽容的态度面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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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东营。男子李浩深夜跟着一个女人,进入女子家后向女子要了1万元。女人劝李浩不要冲动,女人也和李浩有关系,后来给了李浩100元,李浩离开后,女人立即报警,李浩被指控抢劫、强奸。李浩:100块钱是女人主动给的,而且也是女人主动,引诱自己和她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来源:裁判文件网,文中人名系化名) 事发当晚,该男子李浩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心中的不安和孤独让他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突然,一个女人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她独自走进了一个社区。李浩心里一动,决定跟着她,看看他是否能找到机会向她要钱。 他小心翼翼地跟着那个女人,看着她走进一栋楼的四楼。李浩在门口徘徊了很长时间,最后鼓起勇气敲门。 然而,这个女人没有开门,所以他不得不失望地离开。但当他下楼时,他发现那个女人的房间灯还亮着。不情愿的他又回来了,继续敲门。 这一次,他采取了更极端的方式。他通过走廊的窗户爬到外面,打开了女厨房的窗户,然后悄悄地从窗户爬进了房间。他充满了紧张和期待,但也夹杂着一种莫名的恐惧。 当他进入房间时,那个女人刚从浴室出来。当她看到李浩时,她吓得尖叫起来。李浩举起铲子,威胁那个女人给他10万元。 这名女子试图呼救,但被李浩看穿并拿走了手机。在恐慌中,这名女子认出了李浩,并试图稳定他的情绪。 女子拉着李浩坐在沙发上聊天,试图让他冷静下来。然而,当李浩走进厨房时,女子趁机逃到了卧室。 但随后,李浩强行推开卧室的门,并与该女子发生了关系。后来,这名女子给了李浩100元,并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让他在黎明后联系自己。 李浩离开后,该女子立即报警。黎明后,当李浩再次联系该女子要钱时,他被警方逮捕。经调查,警方以涉嫌抢劫、强奸罪对李浩立案调查,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在法庭上,李浩辩称自己那天喝醉了,进入女子家只是想强奸,没有抢劫的意图。他声称这名妇女主动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给了自己100元。然而,检察官和法院并不同意他的说法。 审判认为,李浩强行与该女子发生关系,因为该女子未能故意关闭卧室的门。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女性的意愿,构成了强奸罪。 与此同时,李浩进入房间后威胁女子并拿走手机也构成了抢劫罪。虽然李浩辩称他只是开玩笑地要了10万元,但他认为这并不能掩盖他抢劫的本质。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产的,构成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在这种情况下,李浩的行为同时违反了这两项指控。 考虑到李浩的犯罪情节、手段以及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李浩最终被判抢劫和强奸。 其中,抢劫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罚款1万元;强奸被判处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多次犯罪并罚后,决定执行13年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罚款。 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利益或满足私欲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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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是订婚强奸的套路”!在山西运城,男方给女方3万元彩礼后订婚。没想到,双方发生关系后,女方称男方强奸女方,并要求再支付10万元彩礼。男方拒绝后,双方闹到派出所。调查结束后,检方起诉强奸罪。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件来源: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周强是一名农民,主要靠养羊为生。他的儿子周勇年纪大了,未婚。周强担心他,到处问谁有学龄女孩。周强在微信上有一群羊。小组里的吴和周强关系很好,所以他注意到了这件事。 事发当年8月,吴某去谭娟家聊天时,问女儿李丽有没有对象。得知李丽没有对象后,吴某说要给李丽介绍一个对象,是他朋友周强的儿子。他很诚实,叫周勇,在村里务农。 谭娟说,双方都有机会见面。在吴某的安排下,一个多月后,吴某带领周勇到谭娟家。周勇和李莉见面后,他们开始相处。 两人相处一个多月后,双方都觉得还可以,于是商量准备订婚。谭娟通过媒人吴某表示,李莉同意和周勇在一起,订婚时必须买“一金一机”(一条金项链,一部手机)。 双方商量定金28888元。9月17日,周强夫妇和媒人吴某、周勇带着定金来到李莉家,双方商量订婚。 周勇给了谭娟3万元现金,谭娟按照习俗给了周勇2888元,周勇给了谭娟一个母亲,谭娟给了周勇1000元换口费,然后双方的亲戚一起在酒店吃了一顿亲饭。 李丽的叔叔和奶奶分别给了周勇200元和100元。周勇提议嫁给李丽。谭娟让周勇再次联系李丽。毕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 之后,周勇和李莉继续相处。他们见面五次,吃了几顿饭。周勇按要求通过媒人给了李莉“一金一机”。第三次见面时,周勇提议与李莉发生关系,但李莉拒绝了。 11月9日,李莉通过微信联系周勇,要求周勇陪她过双十一。上午10点左右,他们在南风广场见面,然后去万达广场吃饭逛街。 在此期间,李丽在万达看到了一条裙子,并提议周勇为她买。周勇不同意。李丽说:“我踢了你。”周勇理解李丽想和他分手,双方就此发生了争执。 李丽生气地回到公寓,打电话给她的母亲谭娟,说她和周勇吵架了,不想和他订婚,但李丽的父母不同意。下午16点左右,李丽打电话给谭娟,哭着告诉谭娟,周勇强奸了她。 谭娟问发生了什么事。李丽说,周勇刚把她压在床上,抓住她的胳膊和腿,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她无法抗拒。接电话时,谭娟的丈夫李波也在那里。 李波从谭娟那里接过电话,让他们先回家,然后挂断电话。李波说,周勇在电话里说,他想给李莉一个解释。两个多小时后,周勇和李莉坐出租车回到李家。 李波打电话告诉媒人,让媒人回家,20点左右,媒人来到李家,周勇的父亲周强、谭娟和李丽在门口等着,李波和周勇在房间里说话。 李博要求男方先把10万元的彩礼押给他。如果能哄李莉,这10万元就当彩礼了,但周勇觉得太多了,只同意赔偿3万元的会议礼物,李博拒绝了。 后来,该男子建议使用5万元作为彩礼押金,但李波仍然不同意。双方一直在谈论晚上23点,媒人吴和周强离开,李波与妻子谭娟讨论报告。 11月12日,李波一家到派出所报案。11月13日下午15时,周勇在父亲的陪同下,向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 经调查,检方指控11月11日下午16时许,周勇在盐湖区淮东路某公寓021房间强奸李丽。事发后,周勇的家人赔偿了李丽,并得到了李丽的理解。 检察官认为,周勇违反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周勇自首,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 那法院将如何判决呢? 根据李丽的报告材料,当天下午4点左右,她打开公寓门,躺在床上。周勇进来后,她上床睡觉,抱着她。李丽踢了周勇一脚,让他走了。 周勇没有离开,也没有打开被子。脱下裤子后,他躺在李丽身上,用身体压住了李丽的两只胳膊。李丽踢了周勇几脚,但踢不开。然后他们有了大约10分钟的关系。 李莉说,她“推他,踢他,打他,一直哭着不让他和我发生关系,因为害怕羞耻而不喊叫”。 周勇说,进公寓后,他同意给李莉买裙子。双方相处一个多小时后,周勇认为李莉已经被哄好了,所以他想和她发生关系。 周勇认为双方发生关系是自愿的,但李丽认为不是。她说周勇强奸了她,所以周勇和她一起回去,想向李丽的父母解释清楚。周勇说:“当关系发生时,李丽没有踢我或打我,只是推我。”。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勇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受害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的理解。 此外,周勇在法庭上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可以依法酌情给予较轻的处罚;同意量刑建议,签署认罪处罚书,可以适用认罪处罚制度,依法给予周勇较轻的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判处周勇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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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面前的朋友消失了”!在山东德州,男子以朋友的名义向朋友转账70万元买了一辆路虎。没想到,男子卖车的时候,朋友说车属于他。男子拿出转账凭证,计划证明自己在买车当天转账了70万元,但朋友说还欠款。案件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如此!
    (案件来源: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薛然和娄坤是朋友。5月12日,薛然在A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62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越野车。5月15日,A公司向薛然发票,购物栏上写着薛然。 7月12日,薛然在德州市交警队办理车辆行驶证,大家都是薛然,10月底,娄坤将车开走。 11月2日,娄坤凭薛然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在市交警队办理变更手续。,并通过二手车公司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所有人都从薛然变成了娄坤。 后来,娄坤以53万元的价格将车卖给了李杰,并通过市交警队办理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出乎意料的是,薛然跳了出来,说这辆车属于他自己,并向法院起诉娄坤,要求返还这辆车或赔偿676500元。 在法庭上,双方都声称自己是路虎的实际车主。为了证明自己是该车的投资买家,娄坤提交了5份转账记录: 5月11日13:3,娄坤向薛然转账70万元;5月11日16:3,娄坤向薛然转账50万元;5月18日9:00,薛然向娄坤转账70万元;5月12日,B公司从娄坤信用卡转账15万元;6月11日,B公司向薛然转账149800元。 娄坤向上述证据解释说,当时两人关系密切。为了方便起见,他以薛然的名义买了一辆路虎极光越野车。5月11日13时3分,他向薛然账户转账70万元。 因为薛然忘记了卡的密码,银行7日挂失了密码,16时3分向薛然转账50万元,给了薛然一张15万元的信用卡。 第二天,薛然在A公司刷卡支付了15万元的购车余额后,在该公司获得了5000元的购车回扣。5月18日,卡解锁后,薛然将70万元转入娄坤账户。 6月11日,B公司转入薛然账户149800元,是娄坤向薛然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说明购车费、加油费均由娄坤缴纳,娄坤是该车的实际车主。 审判期间,薛然对娄坤提交的银行卡记录等真实性无异议,但表示5月11日16时3分转账50万元是娄坤偿还的欠款,薛然向法院出具书面质证意见。 意见内容为:娄坤于5月11日汇款至薛然银行卡50万元。5月12日,当他购买极光汽车时,薛然使用娄坤15万元的信用卡消费。但5月18日,薛然通过银行卡转账给娄坤70万元,并退还了娄坤的购车款,因此该车应属于薛然。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登记是否允许在道路上行驶,而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目前的车辆登记只是一种行政手段,不是判断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越野车以薛然的名义登记,这并不意味着车主就是薛然。 在现实生活中,注册车主不是实际车主。实际车主是车主。这辆车的总购买价格是622000元。5月11日,娄坤将50万元和15万元转让给薛然购买越野车。 薛然声称5月18日将70万元转入娄坤账户,偿还所有购车款,但购车款只有65万元。薛然怎么能偿还娄坤70万元?薛然说,前后矛盾,无法自圆。 根据薛然最初的说法,50万元是娄坤偿还薛然之前的欠款,但薛然无法提交与娄坤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综上所述,娄坤可以确认越野车购车款全部交付。 此外,娄坤于6月11日转给薛然149800元,用于支付车辆购置费、维修费、油费、路桥费等费用,进一步说明该车的实际车主是娄坤。 娄坤作为汽车的实际车主,有权占有、使用、收入和惩罚汽车。通过二手车公司将车辆出售给李杰是对其权利的合理惩罚,不侵犯薛然的财产权。 综上所述,薛然是越野车的名义登记人,娄坤是车的实际所有人。双方之间没有借款合同关系。娄坤对车的处罚不当,法院驳回了薛然的上诉。 薛然拒绝接受上诉,称自己是越野车的真正车主,没有借名买车的事,与娄坤有债权债务关系。5月11日,娄坤的第一笔贷款是70万元,用于偿还贷款。 娄坤回答说,我花钱买了这辆车,车牌号是我去交警队拍的,保险是朋友李玲介绍的。原判决属实,证据充分,请求驳回上诉。 所以,二审将如何判决?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动产物权采用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 车辆登记是一种行政手段。一般来说,登记人是根据车辆登记信息确定的所有人。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投资者与登记人不一致,则应确定实际投资者为所有人。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查明账户,可以证明娄坤不欠薛然钱,薛然主张5月11日因娄坤欠款向他支付70万元,证据不足,无法成立。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0565元由薛然承担。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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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昭通,一个17岁的男孩在课堂上露出生殖器,同桌打电话给旁边的女同学。女同学回头看了这一幕,哭着向老师汇报,说不想再上学了。德育老师第二天得知后,用鞭子打男孩和同桌。没想到,父母以孩子受伤为由索赔3.6万元。老师说:我只是正常教育他!法院会如何判决?
    (案件来源:云南巧家县人民法院) 蔡强17岁,与管军同桌。他们都在云南省巧家县的一所初中上学。事发当晚,蔡勇在第二节晚上自习期间暴露了生殖器。管军打电话给旁边的女同学陈梅。 陈梅转身看到蔡勇裸露的生殖器,立刻感到羞愧。第二天晚上自学结束后,51班的女同学张莉陪同陈梅在校园操场上找到了校长毛先生。 陈梅不停地哭,浑身发抖,说她不想学习。她让老师打电话给她的父母接她回家。后来,班主任毛先生向张丽初步了解了原因。据说这与蔡勇和管军有关。 毛先生知道后,通知蔡勇和管军询问情况,然后通知三方家长协商。当晚,经毛先生调解,蔡勇、管军、陈梅达成调解协议,蔡勇和管军家长向陈梅支付860元补偿费。 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负责德育的张鹏听说后,通知蔡勇和管军到办公室进行教育,并用鞭子打两名学生三次。 蔡勇是寄宿学校的一名学生。四天后,他放假回家。蔡勇的父亲蔡强得知蔡勇被殴打,并于周六上午与张鹏协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蔡强带蔡勇到乔家仁安医院检查后,蔡勇住院4天,总医疗费用2173元,伤情诊断为:1.腰软组织挫伤;2.副脾。 经巧家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蔡勇受轻伤。出院后,蔡强去学校找校长处理此事。校长回答说,他花了时间解决了这个问题。后来,中寨乡司法研究所通知蔡强进行司法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蔡强要求张鹏赔偿36600元的生活费、工作延误费和精神损失费。张鹏提出,他愿意承担3400多元的医疗费、工作延误费和生活费。后来,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后来,警方对张鹏处以400元的行政处罚。蔡勇向法院起诉学校和张鹏,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住院食品补贴、护理费、精神慰藉费、交通住宿费、心理咨询费等19213元,并提出以下原因: 蔡勇是三年级51班的学生。事发当晚自习时,他因为身体隐私发痒。为了减轻瘙痒症状,他用手抓挠时被同桌管军看到。管军叫陈梅见证。 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张鹏把蔡勇和管军叫到办公室,问他们昨天做了什么。他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后来,张鹏愤怒地叫他们蹲起来,然后用鞭子打蔡勇和管军。 张鹏辩称: 1.蔡勇在课堂上完全释放了生殖器。同桌管军让女同学陈梅转过身来。陈梅看到蔡勇的流氓行为,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极大的心理伤害。 2.第二天课间升旗后,毛先生告诉张鹏上述事件。张鹏听班上杜先生说,他们的行为不止一两次。肖婷先生还说,51班的男孩太猖獗了,课间休息时他们在走廊里明目张胆地拥抱女同学。 在获得这些信息后,为了及时纠正学生的不当行为,结束类似事件的发生,由于张鹏负责德育工作,学校正在调查校园性侵犯事件。放学后,张鹏邀请蔡勇和管军到政治教育办公室进行后续的思想教育。 两个学生到办公室后,态度极其不真诚,嬉皮笑脸,没有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看到这种情况,张鹏有点生气。他用鞭子抽两个学生的臀部,左右手背,以示惩罚。 然后张鹏从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最后对两个学生说:虽然是让你知道错误,但老师也不耐烦,如果你需要去看医生,医疗费老师负责,两个学生当场说,政治教育副主任周老师也在场。 3.张鹏惩罚了两个学生各三个鞭子,只是给了他们一个提醒,没有用力打他们,也没有打他们的头、腰、腹部等关键部位,蔡勇腰软组织挫伤,副脾,不是张鹏造成的。 综上所述,张鹏清楚地意识到,在这一事件中对学生的惩罚没有很好的把握。今后,他必须作为一个警告,依法管理学生,依法治理学校,加强道德。然而,蔡勇的伤并不是由张鹏造成的,也不能强加给张鹏。 张鹏愿意在法院查明真相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也要求法院考虑张鹏作为教师,也要从教育儿童的角度来处理。虽然方式和方法是错误的,但心对孩子有好处。 所以,法院将如何做出判决? 通过双方的证据和质证,法院认为蔡勇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有关,被接受并作为定案证据使用,认定蔡勇的伤是张鹏鞭造成的。 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未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蔡勇是一名中学生,是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张鹏是一名学校教师,是一名学校工作人员,负责德育教育。张鹏的教学和管理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工作行为。 在管理违纪学生蔡勇的过程中,张鹏对蔡勇造成人身伤害,形成职务侵权。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裁定学校应赔偿蔡勇的医疗费用、住院食品补贴和护理费用,并驳回蔡勇的其他要求。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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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遇到了严重的错误!”在河南驻马店,该男子的银行卡余额为30227.94元。他认为这张卡不常用,所以他去银行取出所有的钱,并取消了这张卡。出乎意料的是,工作人员给了他30227元,没有给0.94元。当该男子询问时,工作人员说:没有零钱,不到一元擦掉。那人立刻生气了,他问对方:我能给银行少九美分吗?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马明是个体户。他自己开了一家五金店,做了一些小生意。虽然他不富裕,但足以养活他们三口之家。 他喜欢他的生活状态。虽然他没有系统中的旱涝保收,但他不必每天受到限制,也不必按时上班。他自然醒来,心情好的时候早点去。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干脆在家休息,不开门。 早上,他在慢慢刷牙,手机提示来短信。点击一点,银行卡上有30225.42元到账。 他记得,这是前几天顾客从他那里购买商品,给他打来的最后一笔钱。 因为这张卡所在的银行网店离他家很远,他很容易通过手机银行把钱转到离家近的银行卡上,准备用的时候再拿。 过了一会儿,家里正好需要现金,他便拿着卡去取钱。 银行人很多,他抽完号等了很久才轮到他。 首先,他把卡递给出纳员,问上面有多少钱。出纳员查询说:本金加利息,共计30227.94元。 马明一想,这张卡也不常用,干脆把钱都拿出来,取消了。 于是他告诉柜员,帮他拿出所有的钱,然后取消卡片。 出纳员听了之后没有说话,开始在电脑上操作。 很快,她从抽屉里拿出3捆100元放在桌子上,也就是3万元,然后她又数了227元,一起递给了马明。 马明接过钱,那整捆他觉得肯定没问题,便不在乎,把剩下的钱看了一眼,发现只有227,少了0.94元。 他以为柜员还没给完,在窗口等了几十秒,但柜员并没有继续给他钱的意思,反而催他:“赶紧数,数完之后还有人排队。” 马明很纳闷,他问柜员:“还差我0.94元没给。” 出乎意料的是,柜员一脸不耐烦地说:“银行现在没有零钱,不满一元直接擦掉。” 马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怎么可能?九毛四分钱不是他自己的吗?银行为什么要擦? 于是他问柜员:“我可以少给银行九毛四分钱吗?为什么说擦就擦?你有什么权利擦我的钱?” 柜员头也没抬说:“银行都是这样。” 这是马明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但他觉得很不合理,属于非法操作,于是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幕。 柜员看到一个难惹的硬茬,没再说话,开始在抽屉里翻找,最后找到了8毛钱,递给马明,然后说:“只有这些!” 马明说他不能接受。他提出自己有一毛钱的零钱,柜员给他一美元,他找柜员一毛钱。 一般人认为这个提议很合理,没想到柜员说这样不行,一口就拒绝了。 马明真的很生气。他想不通这是谁规定的霸王条款。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首先,银行未经马明同意擅自抹零,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损失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九毛四分钱真的不多,普通人也不在乎,但马明是个比较真实的人。 从物权的角度来看,这笔钱属于马明,银行应当依法向马明支付0.94元的现金,即使没有现金,也应当转让给马明。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不能用没钱来搪塞马明。他们的做法是侵犯马明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马明。 其次,银行习惯了抹零操作,但这需要马明的同意。 《民法典》第五条规定,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一般客户不会质疑这种情况,也默认了银行的做法,这助长了银行的歪风邪气。 由于马明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银行必须向马明支付,即使没有零钱,也应该多给一点,比如给他1元。 然而,马明建议他可以放弃四分钱。只要是90美分,银行还是不愿意给。看来银行真的有侵占的习惯。 最后,如果马明真的起诉,银行肯定会败诉。 《民法典》第四九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责任、增加责任、限制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银行柜员认为这是银行的规定,可以随意抹零,操作方便。 然而,这种习惯和规定损害了大多数客户的合法权益,限制了每个人的权利,因此这是一个无效的条款。 幸运的是,马明敢于坚持自己的原则,让银行碰壁一次。 只有敢于维权,敢于计较,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所有角色都是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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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江苏省南京,一名大学生谎称自己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他以招聘和陪同小学生玩兼职工作为借口,长期雇佣了许多大学女生“骑马”。一个申请的女孩觉得她的脖子被性侵犯了,肩膀上有出血的迹象,并得知她被欺骗了。该男子的学校回应说,情况基本上是真实的,正在核实中,并根据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月29日,孙洁玉(化名)向媒体报道,去年11月,同学问她有一份兼职工作,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和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一起玩。 (信息来源:华商报) 与孙洁玉沟通的人自称是小学生的妹妹,通过微信联系她,要求和弟弟一起玩,每小时100元。 孙洁玉和同学们来到约定的公园,看到一个身高1.6米,身材瘦弱,穿着小学校服。 这个“学生”话不多,奶声奶气,听起来很幼稚。 对方的要求很奇怪,就是不想走,想让他们背着,坐在他们的肩膀上“骑马”,因为是小学生,也没想成年人。 孙洁玉觉得这个要求有点奇怪,心理上有抵抗力,但还是试着背下来,两人半小时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朱洁玉觉得自己的脖子被性侵了,然后她检查了肩膀上出血的迹象。朱洁玉感到羞辱,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 “姐姐”本来不想交工资,后来给了他们250元。 我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但4月22日,孙洁玉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些网友发帖曝光。 当事人就是这个“六年级学生”,知道上当受骗的朱洁玉,感到委屈,决定维权。 此后,他们成立了一个微信群,共同维权,像他们这样遇到的人至少有6名女大学生。 经过调查,受害者得知该男子根本不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他的真实身份是朱,南京一所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他目前正在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进入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入学名单。 朱某以多种身份,通过小红书等平台,广撒网,招募想通过勤工俭学兼职的女生,假装聘请学生的家长或姐姐陪她们玩。 诱骗南京、苏州等地的女大学生,要求“骑马”。 此外,人们发现,早在2021年,朱某就被曝光在大学忏悔墙上。他邀请球友打球。输家应该受到“小惩罚”,即骑在对方的脖子上,即“骑马”和“负重蹲”。 “这是他的特殊爱好!” 朱的行为最终被揭露。后来,这些被骗的女大学生感到羞辱和侵犯,然后向学校报告并报警。 此后,相关大学也做出了回应,拟录取的大学方表示,朱某主动放弃了录取。 朱的学校回应说,朱的学院与我沟通过,情况基本属实,但仍在核实中,未来将根据规定进行合理处罚。 更让孙洁玉生气的是,朱某让他们删帖,但还是冒充父母,还在欺骗其他女孩。 你对此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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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江苏省南京,一名大学生谎称自己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他以招聘和陪同小学生玩兼职工作为借口,长期雇佣了许多大学女生“骑马”。一个申请的女孩觉得她的脖子被性侵犯了,肩膀上有出血的迹象,并得知她被欺骗了。该男子的学校回应说,情况基本上是真实的,正在核实中,并根据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月29日,孙洁玉(化名)向媒体报道,去年11月,同学问她有一份兼职工作,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和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一起玩。 (信息来源:华商报) 与孙洁玉沟通的人自称是小学生的妹妹,通过微信联系她,要求和弟弟一起玩,每小时100元。 孙洁玉和同学们来到约定的公园,看到一个身高1.6米,身材瘦弱,穿着小学校服。 这个“学生”话不多,奶声奶气,听起来很幼稚。 对方的要求很奇怪,就是不想走,想让他们背着,坐在他们的肩膀上“骑马”,因为是小学生,也没想成年人。 孙洁玉觉得这个要求有点奇怪,心理上有抵抗力,但还是试着背下来,两人半小时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朱洁玉觉得自己的脖子被性侵了,然后她检查了肩膀上出血的迹象。朱洁玉感到羞辱,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 “姐姐”本来不想交工资,后来给了他们250元。 我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但4月22日,孙洁玉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些网友发帖曝光。 当事人就是这个“六年级学生”,知道上当受骗的朱洁玉,感到委屈,决定维权。 此后,他们成立了一个微信群,共同维权,像他们这样遇到的人至少有6名女大学生。 经过调查,受害者得知该男子根本不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他的真实身份是朱,南京一所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他目前正在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进入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入学名单。 朱某以多种身份,通过小红书等平台,广撒网,招募想通过勤工俭学兼职的女生,假装聘请学生的家长或姐姐陪她们玩。 诱骗南京、苏州等地的女大学生,要求“骑马”。 此外,人们发现,早在2021年,朱某就被曝光在大学忏悔墙上。他邀请球友打球。输家应该受到“小惩罚”,即骑在对方的脖子上,即“骑马”和“负重蹲”。 “这是他的特殊爱好!” 朱的行为最终被揭露。后来,这些被骗的女大学生感到羞辱和侵犯,然后向学校报告并报警。 此后,相关大学也做出了回应,拟录取的大学方表示,朱某主动放弃了录取。 朱的学校回应说,朱的学院与我沟通过,情况基本属实,但仍在核实中,未来将根据规定进行合理处罚。 更让孙洁玉生气的是,朱某让他们删帖,但还是冒充父母,还在欺骗其他女孩。 你对此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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