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广农糖业(*ST广糖,000911.SZ)10月16日晚间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当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3年至2024年财务造假,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等5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930万元。
一是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导致2023年、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广农糖业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鸥物流”)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导致广农糖业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76.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18.88万元;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529.7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69.99万元。
二是未实际交付货物但确认收入,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2023年、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云鸥物流个别业务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出库单、发票并确认收入。2024年相关业务终止后,未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广农糖业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878.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0.66万元;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1878.2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400.66万元。
综上,广农糖业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55.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9.5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0%、119.20%;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240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69.3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4%、72.50%。
2026年4月29日,广农糖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广农糖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罗应平(广农糖业时任董事长)、刘宁(时任董事、总经理)、黄毅(时任董事、总会计师)、周新华(时任副总经理)、莫庆联(云鸥物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110万元、80万元、70万元、70万元罚款。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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