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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通过了一个法案,叫做《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在众议院投票通过。虽然流程上还没走完,但是并不影响我们看看讲了什么。法案主要是六个部分的内容,立华我简单介绍如下。

第一,不可以用激进意识形态或极端宗教观的名义,呼吁、协助或为杀害或伤害犹太人辩护。

第二,不可以指责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要为单个犹太人或犹太团体所犯的真实或想象中的错误行为负责,甚至要为非犹太人所犯的行为负责。

第三,不能否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及其支持者和帮凶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

这三部分无需多言,没问题。

第四,不可以对犹太人本身或犹太人的集体力量进行虚假的、非人化的、妖魔化的或刻板的指控。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犹太人控制世界的阴谋,或犹太人控制媒体、经济、政府或其他社会机构的神话。

这部分也没有问题,犹太人现在连巴勒斯坦都没有控制,犹太人哪来的力量控制世界?

第五,不能指责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或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搞过大屠杀。也不得将当代以色列政策与纳粹政策相比较。

这条要是没问题,那么亚纶·布什奈尔就要变成是反犹主义者。但是,这对美国来说是小问题,毕竟只是动摇一下国本,美国就算亡国,北美的清教徒们还是会建立新的国家,动摇国本,不伤天下。

真大问题,还得看第六部分。

第六,不得使用与典型的反犹太主义相关的符号和形象,比如声称犹太人杀害了耶稣,来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

那么问题就来了,《圣经》的新约部分,《路加福音》《马太福音》等多个章节里面,明确记载了一些经文,说的是聚集在如今巴勒斯坦的犹太人,觉得耶稣有大问题,想弄死耶稣。但是又不愿意自己搞,就以其他罪名诬陷耶稣,把他告到罗马人那里去。

罗马总督明察秋毫,发现基本是诬告,说这人没犯什么罪,甚至挺不错的。就打算放了耶稣。

但是犹太人聚集起来,群情激愤,一定要让罗马人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罗马总督无奈,就按照当地政策和办法,选了一个放生的日子,把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和耶稣拉出来,说一起处死,但是当地这个日子,必须放生一个人。

罗马总督以为,这样就可以让犹太人们选择放了耶稣,处死罪大恶极的人了。没想到还是众口一词,说要处死耶稣。

于是罗马总督感觉,劝说也无济于事,极力反对容易生出民变,就一边洗手,一边无奈的对众多犹太人说,处死这个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担好不好啊?

众人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圣经的原文已经写的明明白白,就是罗马总督一己之力保护耶稣,众多犹太人高喊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现在这个法案要是通过,那么新教的法统将在美国不复存在。

毕竟,圣经违法和犹太人要杀耶稣,两个事情只能有一个是真的。既然法律不让犹太人杀耶稣,那么圣经只能违法。

犹太人在美国说不得了,连圣经都说不得了,连两千年前的人都说不得了。我看只有洪秀全改变的拜上帝会在美国还是合法宗教,毕竟洪秀全没有管犹太人的恩恩怨怨,经文里面也没有一句犹太人。

洪秀全没有那么信圣经,搞的是不正规基督教。剩下正规基督教的各个教派,一个比一个信圣经,还怎么在美国合法存在?

我看最近在美的华人还是小心点的好,管住嘴为妙,毕竟犹太人治不了哈马斯,但是治的了美国。

犹太人没有控制世界,但是真能控制美国。

在美国要是乱说,那可真就要出大事。

你问我美国这么搞好不好,当然好,我举双手赞成。毕竟,上一个这么禁绝思想自由的,还真是纳粹德国,众多科学家投奔新大陆的美国,给美国带来了繁荣的科技。

如今美国的科学家受不了了,回去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