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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翁子涵/台北报道

「FIR」飞儿乐团前主唱「Faye」詹雯婷和陈建宁对簿公堂,日前提告陈建宁伪造文书不起诉,反被起诉涉嫌诬告,台北地院今(14日)传唤陈建宁到场,也是两人反目后首度在法庭针锋相对,结束后Faye发长文还原整起事件来龙去脉,再痛批陈建宁伪造文书,对此,陈建宁也发律师声明回击。

陈建宁律师声明:

针对2024年5月14 日詹雯婷小姐于庭后对媒体发布之声明稿,谨代本所当事人陈建宁先生郑重澄清如下:按,詹雯婷小姐不实指控本所当事人涉犯伪造文书罪部分,业经「检察官」不起诉处分确定(参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110年度侦续字第258 号不起诉处分书、台湾高等检察署112年度上声议字第6202号处分书);且詹小姐提起自诉亦被「法院」裁定驳回定谳在案( 参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声自字第157号刑事裁定),已确认本所当事人无任何涉及伪造文书之事。

故请詹小姐勿再以任何方式公开(包括公开之法庭)指控本所当事人伪造其签名,除系挑战司法威信外,亦明显触犯刑法第310条之诽谤罪,严重伤害本所当事人之名誉。建议詹小姐,应回归其被检察官提起公诉列为本件诬告罪被告之立场,是否构成诬告行为做答辩,勿再衍生不必要之法律责任。次查,詹小姐前述声明稿之其他内容,皆系倒果为因之说法,与事实相违。因今日已在公判庭经相关证人说明,不在此浪费社会资源,静待法院之公正判断。兹依当事人之指示,谨代声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