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座拥有2200多年深厚文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闽越筑城至海丝扬帆,从船政图强到改革潮涌,开拓与创新的精神在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确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
上世纪90年代,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主持编制《福州市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科学谋划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步骤、布局、重点等。这一宏阔蓝图在新时代持续焕发强大生命力,指引着福州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征程上奋勇争先。高质量发展是福州迈向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战略基石。法治如何成为发展的稳定器与助推器?本期访谈,我们特别邀请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茂和分享他们的经验做法。
记者:陈院长,您好!人民法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力量。想请您谈谈福州法院是如何把握和定位司法服务保障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任务的?
陈茂和: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州法院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和城市战略定位,确保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提升护航发展的精准性。紧扣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目标,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升级专业化审判体系,加强重点平台、重点项目“一对一”司法护航。二是提升创新赋能的保障力。精准定位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职能,深化《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17条工作举措》,深度应用“知创中国”平台及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三是提升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创新探索“执破直通”机制,完善府院联动数字协同机制,力争司法指标成为福州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四是提升城市治理的贡献值。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将审判数据转化为风险预警报告,聚焦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通过发送“靶向式”司法建议、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系统治理。
记者:我们了解到,民营经济是福州经济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福州9家企业入选“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如此强劲的发展态势必定离不开司法的有力支撑和保障。那么,福州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具体有哪些举措呢?
陈茂和:民营经济是支撑福州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力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一是聚焦亲清有度,让尊商氛围更浓。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福州分中心,推出惠企安商13条工作举措,打造诉求响应、司法助企、法企联动三大平台。搭建“亲清法企会商厅”集成平台,倡议组建“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设立8个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吸纳18家商协会,聘任41名调解员暨法治观察员,办理涉企诉求1600余项。二是聚焦减负增效,让市场环境更优。成立福州数字金融审执中心,集中办理六城区金融案件,实现“一栋楼办公、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自主研发“福州数字金融解纷云平台”,入选2024数字政法创新案例。健全破产审判配套机制,用好“执破直通”,协调设立破产专项保障基金,力促“僵尸企业”出清。三是聚焦前沿保护,让经营主体更活。完善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闽东北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保护机制,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调中心合作,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园区司法服务中心,组建中外专家智库,发布《印尼投资法律指引》及企业风险防控手册。四是聚焦纾困解惑,让司法预期更稳。扎实推进“惠企安商”专项执行,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发布法企关系“三项清单”,创新代表委员“联合调解”“判前听证”“定期通报”等机制。建立司法对涉诉企业影响评估制度,定期发布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民企体验日、满意度调查等,多渠道倾听企业需求。
记者:我们注意到,您刚刚提到破产审判工作。请问福州法院在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助力困境企业挽救和落后产能出清,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方面,形成了哪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陈茂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仅需要“放水养鱼”,也需要“腾笼换鸟”。福州法院将破产审判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抓手,围绕“挽救困境企业”与“出清落后产能”双向发力,形成了具有福州特色的实践路径。2023年—2025年,我们累计审结各类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812件,盘活资产272.91亿元,盘活不动产面积514.42万平方米,安置职工6635人。一是破立并举,以“执破直通”“预重整”机制释放破产审判制度效能。为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堵点,2017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指导、总结福州中院办理“中国贵谷”破产案件基础上,全国首创“执破直通”机制。2021年,为进一步拓展执破直通机制优势,福州中院出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破直通”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组建9个“执破一体”办案团队,创设“预警﹢筛查﹢直通”的“执转破”模式,有效释放破产制度的出清功能。出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程序指引(试行)》,前移重整关口,挽救40家危困企业,力促412家“僵尸企业”出清。二是搭建平台,以数字赋能方式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上线运行福州地区“破产审判智能辅助系统”,通过“线上审理、会议平台”等方式审理破产案件。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管理平台”,对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相关营商环境指标数据进行自动抓取、汇总、赋分,实现实时化、一体化指标监测。全省首创以全流程“线上”方式指定管理人,全流程透明可视、留痕监管。自2024年5月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福州法院共采用线上方式随机摇号100余场次,为200余件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三是强化督导,以管理人指定机制、考评机制、培训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高效履职。出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完成对42家管理人名册成员的年度履职考评工作,并对其中1家名册成员予以惩戒,暂停其参选管理人资格一年。出台《福州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增强管理人履职适配度。四是府院联动,以全景式、立体式、专项式联动构建破产审判综合工作格局。推动56家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协同,在破产信息查询、涉税事务办理、资产处置等八个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拨付、使用破产援助基金1690.8万元,推动900余件无产可破案件审结。其中,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首创“破产企业司法行政协同改革”机制,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制度创新成果并复制推广。福州中院全省首创“1231”破产重整工作机制,入选2022年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记者:福建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会福州水系纵横、古厝林立。福州法院在运用司法力量守护“有福之州”的生态之美与文化之魂上有哪些好的经验可以和我们分享吗?
陈茂和:福州是城在林中、水在城中,闽江穿城而过,古厝星罗棋布,生态资源与文化遗产是这座城市最珍贵的财富。我们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司法举措,强化司法担当,为助力打造生态福地、美丽福州贡献司法智慧。一是聚焦全域自然要素,织密立体化司法保护网。首创“古树名木﹢司法”“古树名木﹢保险”模式,为全市5000余棵古树名木加挂司法保护牌并建立电子档案,投保财产损失险及公众责任险。服务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联合闽东北各法院共建闽江、敖江流域司法协同保护10项跨域协作机制,出台司法服务保障闽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意见。二是健全审判支撑体系,提升生态司法专业化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批共54名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参与技术事实查明与修复方案评估。创新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修复性司法举措,在海洋环境资源案件中推广“蓝碳”司法修复新范式。三是推动生态价值转化,赋能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国家风景名胜区司法保护,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依托驻鼓岭诉非联动工作站,成功化解一起景区酒店纠纷,盘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鼓岭树屋酒店“沉睡”资源,让良好生态环境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创新海蚌资源增殖司法保护模式,签订实体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完善信息互通与工作协调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兴旺的良性互动。四是延伸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守护闽都文化根脉。将生态司法理念延伸至文化遗产领域,制定“非遗传承”生态司法保护意见,升级打造“生态司法﹢非遗传承”司法品牌。强化涉文化遗产案件审判力度,设立全国首个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集中统筹涉古厝案件审理、纠纷化解、协调保护。创新“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法治宣传”工作法,在三坊七巷、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开展巡回审判,妥善化解多起古厝权属、修缮纠纷。
记者:结合“十五五”规划建议蓝图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您能否谈一谈福州法院如何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注入更强劲的司法动能?
陈茂和: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福州法院将紧扣“奋勇争先突破年”,一以贯之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将法院建成最廉洁、最公正、最文明、最讲理的地方”的殷切嘱托,传承弘扬、深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全力谱写福州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答卷。一是在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精准发力。围绕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强市、制造强市、创新型省会,升级打造惠企安商行动3.0版,提升实体经济司法保护效能,抓紧建设完善福州破产法庭、福州海丝法庭、福州数据资源法庭,加快推进破产事务协同中心落地运行,促进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二是在服务培育新质生产力上精准发力。完善发展新质生产力司法保障机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数据产权、数字交易等裁判规则,妥善审理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案件,以司法利剑护航创新驱动。三是在筑牢榕城生态文化司法屏障上精准发力。坚持“从山顶到海洋”生态系统整体保护观,创新修复机制、深化碳汇赔偿,构建海洋经济司法协同保护中心。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一体保护,聚焦闽江流域、闽都文化等地域特色生态、文化资源,以法治之力守护榕城山水之美、人文之韵。四是在提升司法保障整体效能上精准发力。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十五五”规划建议实施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在重大项目保障、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中凝聚法治合力。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加强审判业务专家和青年人才培养,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
在我国的四级法院组织体系中,四百多个中级人民法院不仅要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还承担着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的重任,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展现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宣传报道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亮点,本报“司法访谈”栏目,特开设子栏目“中级法院院长访谈”,约请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分享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来源 :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闫钰 | 通讯员:张丽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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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张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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